落雁洲&二二四章女血魔?
落雁洲&二二四章女血魔?
李易淡淡道:“走?为什么要走?”
公羊紫云道:“那个姓云的家伙是迷云宗大长老的爱徒,你把他、把他废了,那个阴阳人定不会善罢甘休地。”
李易不以为意道:“迷云宗很厉害?你说的那个什么阴阳人是什么修为?”
公羊紫云点头道:“当然厉害,迷云宗是我们流云海域内最强大的三股势力之一了,光元婴期高手就有十几人,他们的大长老阴阳上人更是有元婴后期巅峰的实力了,也许过不了多久就能晋级到传说中的化神期了。”
李易闻言哈哈一笑道:“传说中的化神期,哈哈、有意思、有意思。”对于现在的李易来说,元婴后期的所谓高手他还真不放在眼里、至于化神期、如果只是初期的话,他倒有七成的把握战而胜之。
顿了一顿后,又继续道:“这流云海是什么地方?”
公羊紫云道:“流云海就是流云海啊。”
李易道:“你这不是废话吗、你就告诉我流云海相对于东大陆来说属于什么地方?处在什么位置?”
公羊紫云微微一怔后,回道:“据说我们流云海是属于落雁洲的、这落雁洲方圆数千万里地界,处于东大陆的西北边、比较靠近北大陆了。”
李易闻言、苦笑道:“这下玩大了,一下子跑这么远来了。”
公羊紫云闻言,疑惑道:“你不是自己过来的?”
李易讪讪道:“意外被传送过来的。”
公羊紫云道:“那你是不是马上就要回东大陆去了?”说着脸上闪过黯淡、已经很久没人和她认真的说过一句话了、
李易调笑道:“怎么?你舍不得我走?”
公羊紫云幽幽道:“我们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
李易摇头道:“两个世界?你以为我是幽冥界来的啊。”
公羊紫云道:“我是一个没有灵根的凡人,几十年之后就是一堆枯骨了、对于这个世界来说、我跟就是个过客。”
李易笑道:“没有灵根?凡人、哈哈,有意思、有意思。”
公羊紫云愠怒道:“我没想到你也瞧不起我这个没有灵根的凡人、你出去、别脏了我的屋子。”
李易闻言、也不作恼,笑笑道:“我没有看不起你地意思、相反我很欣赏你,有件好事要成全于你。”
公羊紫云闻言不喜反怒道:“我没想到你也是个精虫上脑的混蛋、和那姓云的淫贼没什么区别、你给我滚。”显然这位是会错意了。
李易闻言苦笑道:“精虫上脑、是你自己吧?我可没有占你便宜的意思,你会错意了。”
公羊紫云冷哼道:“那你倒是说说你是什么意思?”
李易诡笑道:“你想修真吗?”
公羊紫云道:“想、不过我没有灵根、只希望下辈子老天能给我个修真的机会,我做梦也想自己驭剑到天上去翱翔一翻。”
李易笑道:“不用下辈子,这个机会我现在就可以给你。”
公羊紫云颤颤道:“你说的是真的?你真的能帮我?”
李易道:“我骗你干什么?”
公羊紫云道:“可是我没有灵根···”
李易道:“谁说你没有灵根的?”
公羊紫云回道:“我大伯说的,他是元婴后期的高手···”
李易不屑道:“他是个白痴。”
公羊紫云闻得李易侮辱她大伯、出奇的没有反驳,继续道:“你说我有灵根?那我是什么灵根?”
李易笑笑道:“血灵根外加血灵体、绝对的修真天才。”
李易曾经花时间研究过卓悦从血魔那里夺来的《血神**》,要修炼血神**就必需拥有血灵根、而这种血灵根与五行灵根会有冲突、一般五行灵根越是驳杂,出现血灵根的几率越高、当然品质也会有好,想那太真教的“废物”朱俊宇就有血灵根,而眼前这位“口水妹”连五行灵根也没有、就被人理所当然的规为凡人一类,若不是李易的出现、这位同时拥有血灵根和血灵体的天才级人物只怕就永久的埋没了。
公羊紫云喃喃道:“血灵根、我怎么没听说过?”
李易道:“你以为我在骗你?”
公羊紫云怔了一怔之后、突然一下子拜倒在地,“师傅在上···。”
李易一把将其提起,苦笑道:“打住,我可没说要做你师傅、况且我可没有收徒弟的习惯。”
公羊紫云急道:“那你···”好不容易找到的一根救命稻草,怎么能够轻易放过呢。
李易道:“你别急啊,我不作你师父、不过可以教你修炼的。”
公羊紫云道:“那你为什么不收我做徒弟呢?”
李易解释道:“我能传你的功法并非我自身修习,所以不能做你师傅,再说我仇家多多你做我徒弟恐怕是要被连累的。”要是让人知道李易收了个血魔做徒弟、而且还是个女血魔、只怕是要天下侧目了。
公羊紫云闻言、回道:“那就算了,不过以后李大哥的仇家就是我公羊紫云的仇家,我会帮你的。”
李易淡淡道:“帮就免了,只是我不喜欢看到叛徒、功法我可以传给你,只要你以后不与我为敌就行了,要是有一天我看到你站在我地敌人堆里的话、后果你自己去想吧···”
公羊紫云信誓旦旦道:“只要李大哥能教我修真、我一定不会让李大哥失望的。”
李易笑笑道:“嗯、你怕见血吗?”
公羊紫云闻言明显楞了一楞、回道:“我从生下来就喜欢有血腥的东西,不怕血的。”
李易道:“那你喜欢杀人吗?”
公羊紫云摇头道:“不喜欢。”
李易诡笑道:“总有一天你会喜欢杀人的、鲜血的味道、哈哈。”
公羊紫云疑惑道:“什么意思?我不喜欢···”
李易道:“等下再说,有几个小朋友就要过来了、嗯、杀气腾腾,太好了正愁没东西帮你开灵呢、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