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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有院,名东虚,墨人所创(1 / 1)

城外。

暮色残阳,霞红如血,城内灯火逐亮,城外荒凉萧瑟,一墙之隔,恍若两世。

风吹野草,落叶缤飞。一只瓢虫跟随着零星血迹一路前行,最终,在一个庞然大物面前停下——那是只人类的脚。

几名少年围在一起,盯着草丛堆里的血色身躯。

“你们说,他还能活多久?”

“就算能活过来,但气海被废,比死更加痛苦。”

“我知道洛斯坦特学院不要脸,但没想到这么不要脸。”

“我同意。”其中一名少年对此表示赞成,可没想到他只是为下一句话做铺垫:“我本来以为你已经够不要脸的了,没想到还有比你更不要脸的人。”

“不要把我和普斯这个贱人相提并论,和他比不要脸,我甘拜下风。”被同伴嘲讽的少年并未生气。

倒在草丛苟延残喘的人,正是云风。

普斯最后无耻的一击,自然不可能瞒过所有人的眼。

“救?还是不救?”这时另一名少年询问道,正是先前在小雅居食堂嚷着要去抓蚂蚁的小陈。

小陈的问题顿时遭来同伴鄙视:“这都不救,那和普斯这贱人有啥区别。”

“不过能不能活下来,就靠他自己的了。”

小陈自然明白人当然是要救的,只不过这里面牵扯到一个关键问题:“药费谁出?”

话落,众人齐刷刷地看向小陈。

……

……

“他就是你们说的,还未入聚气之境却挑战普斯的小子?”昏暗灯盏下,时隐时现地映衬着一个泛黄面容,一双弯弯的小眼隐匿在深深的皱纹中。

“若非亲眼所见,我们也不相信。”当中一名少年答道。

“以此子之龄,居然未入感知,资质未免太过愚钝,然而却能接下普斯的流星拳法,修行之路实在让人无法看透。”老旧的床沿边坐着一个婆婆,脸上的老人斑隐约可见。

“不单是接下。”元元更正道,普斯与云风的最后一击他看得一清二楚:“若非最后他放松了警惕,或许不至于气海被废。”

老婆婆闻言,连忙伸出略显干瘪的手指搭在对方脉上,目光一亮:“不,气海还在。”

“那一击中还能保住气海?”在场的几名少年不由惊讶道,他们很清楚流空无痕的威力,而且看起来的确已经击中气海,一致认为少年被废已经是板上钉钉之事。

“还麻烦花婆婆救一下这个可怜人。”

“对,以他的实力,没准还能进入我们书院。”几名少年纷纷求情道。

“救他可以,但入院之事只有先生一人可以决定。”花婆婆不远千里赶来,当然不会见死不救,实际上她对这位少年也颇有兴趣。而她口中的先生,便是书院院长。

“那老家伙,把我们诓来后就没见过人。”提到院长,几名少年不由生出一肚子闷火。

“你们就认命吧,元元这么聪明,不也被骗来了么。”小陈对此似乎已经听天由命。

“花婆婆,这么多年来,院长就没捎回什么信息?”当中有人问道。

“没有。他老人家云游十年,除了你们入院时带来的报名信,再无其他。”花婆婆直言相告,粗糙的手指在云风脉上弹动。

“咦?奇怪。”花婆婆突然浮现惊疑之色,转换云风的另一手继续查探脉象。

“怎么?”元元不由好奇,是什么样的事情能让花婆婆感到疑惑,要知道像她这样的老妖怪,遇到的怪事恐怕比他们吃的饭还多。

“本以为是个奇才,没想到终归与行气无缘。”花婆婆皱巴巴的手指离开云风手腕,明亮的眼光顿时暗淡,只剩一声叹息回荡在沉沉黑夜。

……

……

云风感觉自己睡了很久。

身体很僵硬,不知是睡了太久肌肉还未恢复活力,还是因为受伤过重而行动不便的缘故。

总之,他醒了。

房间很陌生,有些简陋,床很硬,屋里只有一只小木桌,阳光很强烈,透过稀疏的薄纸窗碎影斑驳地照在木桌上。

吱呀一声,门被推开,进来一个圆脸少年,看到云风醒了似乎并不意外:“大难不死,必有更大的难等着自己。”

“哟,小强醒了?”又有三名少年随之进来,这语气不是小陈还能是谁,他似乎没有想到云风这么快便能苏醒,不过这对他来说倒是一种解放:“来,小强兄,自己把这晚药给喝了。”

伤势如此之重恢复却如此神速,云风不知不觉在小陈眼里已经成为小强般存在。

“别理他,早上出门忘了吃药了。”圆脸少年自然便是元元,虽然他这般奚落小陈,但先前他那话也好不到哪去。

“谢谢。”虽然行动不太方便,但喝药这事云风还是能够自理。他接过药碗先是抿了一下,随之一口气喝完。

以他目前伤势,对方若要害他轻而易举,之前更不必大费周章的救下自己。对于药理云风有着相当自信,一闻便大概知晓汤药的主要用材,尝一口之后基本可以还原药方。想要在药里做手脚,除非是医术高人。

“我叫元元。”元元指向先前说话的少年:“这家伙叫陈铭”

“那个是沈九黎。”

“请叫我天才。”名为沈九黎的少年不知从哪里来的自信,一本正经道。

“朱知庸。”朱知庸说完,便沉默如初。

“云纪。”云风的目光首先落在朱知庸身上,后者坚毅的脸庞仿佛和石头一样千年不变,和其他三人活跃的性格不同,朱知庸显得很沉默,背上粗布缠着的应该是剑,锋而不露,在他身上云风感受到和江水寒一样的强者之气。

“谢谢。”云风再次谢道。俗话说大恩不言谢,并非是恩情真的不用感谢,而是正因恩情太大,感激的话未免太过单薄,因此只能铭记在心,若他日有机会报答,必定万死不辞。

“元元,陈铭,沈九黎,朱知庸。”云风逐个说出他们的名字,将药碗高高举起:“你们的名字我云纪记下了。”

“救命之恩,以命相报!”这是一个男人的承诺,字字坚定,不容置疑,任谁听了也会感动。

“不用你以命相报。”不过陈铭并未被云风饱含深情的话感染,而是拿过他手中的药碗放在桌上,不慌不忙地从袖口抽出一张小纸条念道:“你昏迷了三天,药费、护理费、出诊费、房租费等,正好一共十个金币,具体消费支出详见清单。”

“我靠,子书怡不请你当账房先生还真是一大损失。”沈九黎对陈铭的抠门已经无话可说。

“你说得有道理。”陈铭反问道:“那这个钱就由你来给吧?”

“你是掉钱眼里了么?”沈九黎觉得陈铭已无可救药,决定不再浪费时间和他纠缠,对云风道:“不必当真,这个家伙家里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钱。”

陈铭并不赞成这个说法,反驳道:“说得你好像比我还了解我家似的,你是我家粪坑么,拉什么屎你都知道。”

“我是你大爷,你忘了,小时候你把尿撒锅里了。”沈九黎也不甘示弱。

十枚金币,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无疑是一笔巨额财富,但云风自知伤势之重,救他的成本必定不止十枚金币,可见陈铭并非真的贪财,况且救命之恩,岂可用金钱衡量。

“没问题。”云风见两人越说越离谱,连忙答应:“可是我现在没钱。”

“这样啊。”听到云风答应,陈铭立即从与沈九黎的争论中脱离出来,握着下巴低头思考片刻后道:“那你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么。”

“也没有。”不必费心去想,云风立马给出了答案。身上的金币早在洛斯坦特学院便被偷光,除了兽皮书袋和里面的书籍,他已无任何身外之物,而这两样东西他自然是不可能卖的。

“我说你够了啊。”沈九黎实在看不下去了,一脸不屑:“不就是十枚金币么,元元给他!”

“你们两个演技还是一如既往的烂。”元元道出了一句让云风愕然的话。

不过元元显然一眼就看穿了沈九黎和陈铭的心思,对于这种事情也早已习以为常:“你们两个想要我出钱就直说,不必扮黑白双脸一唱一和的,我十分坚信,给你们一个舞台,你们随时能够上演一场大戏。”

云风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事情会如此转变。一开始,沈九黎就是一副菩萨心肠、舍己救人的模样,看他和陈铭针锋相对的样子,云风还真担心对方为了那十枚金币而和陈铭伤了感情,可万万没想到,这一切只不过都是做给元元看的,亏自己还感动得一塌涂地。

“拿去吧。”虽然识破了陈铭与沈九黎的小伎俩,但元元依然支付了这笔款项。只见他将药碗一盖,一翻,十枚金灿灿的金币已在碗里。

沈九黎与陈铭费劲心机,一唱一和,虽然被元元看穿了心思,但最终结果还是得到十枚金币,理应感到高兴才是,可此时却是哭丧着脸。

“你们已经输了,拿钱来吧。”这时沉默寡言的朱知庸看着两人极不情愿的样子,催促道。

云风已目瞪口呆。

看起来忠厚老实的朱知庸居然和沈九黎、陈铭两人赌起了外围,就赌沈九黎和陈铭是否能成功的骗过元元,胜者除了得到元元支付的十枚金币外,输的人还要外加十枚金币给赢家。

“这次亏大了。”沈九黎和陈铭各自从怀中掏出五枚金币,极为不舍地放入碗中。

云风心想有钱人就是会玩,短短的时间内便上演了一场罗生门。不过虽生惊叹,但他心里很是过意不去,救命之恩本已难以相报,怎么还好意思让元元付钱,然而纵使他百般不愿,但现实却是身无分文。

“我会把钱还你的。”云风承诺道。

“这样吧,你答应我一件事,就当作抵债了。”元元的话让沈九黎和陈铭不由佩服起来。

元元出钱的时候他们还有些疑惑,暗想元元并不是个无私奉献之人呀,怎么会突然如何大方。现在才恍然大悟,元元果然比他们要精明得多,十枚金币对于常人固然有着不小的诱惑力,但用其换一个充满未知的修行者的承诺,无疑划算得多。

换做别人,莫说十枚金币,就算一百枚一千枚云风也不会答应,对于还未明确的事情就先允诺下来无疑为日后留下不可预知的变数。但正如云风所言“救命之恩,以命相报”,只要不是伤天害理之事他自然义不容辞,因此他毫不犹豫道:“行。”

“你放心,不会是什么难事的。”元元补充着,眼里闪现一丝笑意:“好了,你先休息,我们明天再来看你。”

数日后。

“我勒个了去,你还真是小强化身。”陈铭一进门来便大呼小叫。这也难怪,几日不见,云风伤势便已恢复得七七八八,完全看不出来几天前还是个躺在床上病怏怏的人。

云风也为自己的恢复速度感到惊讶,虽说内伤还要修养一段时间才能恢复,但如今行走生活已经无碍。自从与黑煞和普斯一战之后,云风的身体似乎得到了进一步强化。

“怎么样,有何打算?”元元询问道。既然云风已无大碍,那么他们也就放心地返回书院了。

云风其实没有想过这个问题,所以当元元提出来的时候他才开始思考。按照之前的计划,他唯一的目的便是进入洛斯坦特行气学院,但经历过此番遭遇,后者在他心目中的形象已然崩塌。

至于下一步如何走,云风并不忧愁,修行之路万千,学院宗门只不过是大道其一,冥昭大陆之大,充满未知和挑战,车到山前自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

“随遇而安吧,或许会先到各地游历一番。”在游历中修行,是云风向往的一种状态。

这几日基本是元元给云风送饭,除了今日一同来送行的陈铭,云风再也没有见过沈九黎和朱知庸。每次元元送完饭后便只是寒暄之句,因此他们之间还算不上熟络。再者,并不是每个人一见面就掏心掏肺,把家底给你透光,相见如故这种事情若是经常发生,那还有什么意义。

“那么,后会有期。”元元之所以不透露身份,只因书院有所规定。

……

……

推开门,阳光直射到脸,云风感觉自己已是一个发霉的菌类,此时终于豁然开朗。

他所在的小镇,名为昙花镇。镇子虽说不大,但却毗邻都城洛斯坦特,相当于进城的一个中转站,因此许多商人都会选择在此交易,互换所需商品再进入城中贩卖,人口也相对集中。

不过云风此时所在,是镇子最为偏僻之地,房间基本上已处于废弃状态,陈铭所说的房租费自然并不存在。云风对此当然不会在意,正因僻静,才无人打扰。

在养伤的时间里,云风已将兽皮书袋缝好,房门虽破旧不堪,但云风走时还是将其锁好。

这是云风第一次出到镇中心,车水马龙,人来人往,人们在为各自的生活奔波忙碌,无人会留意到在这个名为昙花的小镇上,曾经有一位名为云风的少年在此养过伤,正如它的名字一样,只不过如昙花一现般短暂。

“咦?”云风朝着镇外的方向走着,突然停住了脚步,然后倒退回来,回到原先经过的一面石墙处,过往的人们不断在云风身前经过,然而云风只是专注地看着墙上的一则公告,正如他半月前看到的洛斯坦特学院招生公告。

这是一则聘请公告,职位是图书管理员,佣金虽说不错,但看起来似乎并无特殊之处。

然而公告的日期却是——十年前。

十年?云风一开始理所当然地认为这是一个恶作剧,十年的时间里,小镇又会经历过怎样的变迁,就算没有人想过要撕掉,一张白纸做的公告,能在风吹雨打中毫无损坏的保持十年?

然云风没有看到的是,十年前一位老人经由此地,心血来潮拿起纸来往墙上一贴,便成为这个小镇上人尽皆知的一个传说。

十年里,不是没有人想要撕掉过这张纸,他们当中有孩子,有卖猪肉的,有倒腾古董的,也有杀过人放过火的,甚至还有修行者,然而他们都失败了。

随着时间流逝,人们已放弃这个尝试,这则公告也就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成为小镇的一个标志。

“恶作剧么?”云风心里嘀咕,目光落在下方印章上。

“东虚书院。”

《列子?天问》云:有院,名东虚,墨人所创。

很简洁的一句话,却很有分量。

《列子》是数千年前记录冥昭大陆天文地理、奇闻异事的一部总籍。云风的书袋中就有一部。而能被记录其中的,均非常物。

莫说洛斯坦特学院、夏尔王国,《列子》问世时,甚至还没有三大帝国。可见东虚书院历史远久。

云风半信半疑,上前一掀,便将公告摘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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