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锦绣篇]
第216节
从洞窟里出来,她第一件事就是到镇上人家去买来了少年郎的粗衣布履。那家只有女主人在家,面容颇为憔悴。对于她买衣履的举动不但没有置疑,反而还露出一种怜悯和理解的神情来。
这是织成第一次踏上邺城之外的土地。
先前从洛水出来,直接就飞到了洛神庙,再就是昏迷着被带回邺城。此后入织室,再进宫,根本没有机会见到外面真正的村庄城郭。
入冬后,又刚刚下过雪。这片土地显得格外萧瑟。从信都的街道格局来看,当初想必也曾人烟鼎盛过。但如今已经只有十之六七,沿街很多门扇都紧闭着,檐下垂有尘吊。
镇外原是田埂,也是一片荒芜,只有野草疯长。
不时有孩子在玩着雪泥,笑得露出白牙,身形却大多瘦弱,衣衫也单薄得很,而且一看便是大人的粗衣裹缠在身上,不过是为了取暖罢了。
街上时常有些衣衫褴褛的外地人走过,有的骂骂咧咧,有的人还保持着良好的举止,但皆面如菜色,眼神空洞,一看便知是外地来的流民。
多年征战,流民已不仅仅是底层的老百姓,小康之家甚至豪强,也多有破家灭族的,家园夷为白地,只好沦落为流民。
这还是离邺城最近的一个城镇,都已如此萧条。那传说中的千里赤野,不知又是怎样的惨象?
织成不敢多想,这才明白那家女主人为何会有那样的表情:
本来就受过高等教育,且又在邺城见过世面的董织成,看上去教养良好,说不定也是哪个大家族曾经的闺中娇女呢,竟沦落到了这个地步!那个女主人是见过了太多这样的悲剧,才会在心底暗暗嗟叹吧。
因为男主人不在家,织成索性请求在其家中换上衣服。女主人犹豫了一下,便爽快地答应了。甚至还好心地帮着织成换上,又拿了篦子让她梳成男人的髻。
待到织成全部穿洗妥当,就着木盆里的洗脸水反光照了照,自我觉得精神倍足。
那女主人却迟疑地开了口:“这位姑子……呃,小郎……你是一人独自上路么?”
织成不明就里,但还是点了点头。
女主人那过早爬上了细纹的脸上,顿时有了一层忧虑:“那你还穿成这样?这样干干净净的,叫有些人瞧见了,只怕不好。你……你还是邋遢些罢!”
织成略一思忖,便恍然明白过来:她现在这样子,即使是穿了粗葛衣裳,却仍然面容丰润,气色焕发,跟那些流民太不一样了!所谓乔装,不仅是换了衣服,还要易其气,改其容,否则若被不怀好意的盗贼游侠看上,恐怕一不小心,就是人财双失。
看她明白过来,那女主人又好心地开口:“熬点黄花子水,把脸和手涂一涂,再弄些灶灰敷上,就差不多了
所谓的“黄花子”,是路边坡上长着的一种酷似微型野菊的野花,女主人去采了些回来熬,果然全是些极黄的汁儿。织成涂在脸手等露出来的肌肤上,顿时便与那些流民变作一样的蜡黄了。
她十分惊奇,依那女主人之言又在灶底摸了一把黑灰,在脸上、颈上、手指等处细细涂抹一番,本来冬天寒冷,皮肤少有水分,容易皴裂,被这灶灰一吸附,更是干燥得很,显得粗糙了许多。
她索性将头发也弄得乱了些,又拍了些土尘在衣衫上。那衣衫虽打了些补丁,原本浆洗得很是干净。这样一来,先前伶伶俐俐的一个俊俏郎君,顿时弄得跟个乡下少年也似,混在流民之中,也绝不打眼了。
女主人这才吁了口气,叹道:“这世道太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太平,咱们女人更是命苦得多。你一个小姑子,要格外小心!”
她只当织成是家族覆灭的世家女,忍不住多唠叨了几句:“小姑子,路上别随意找人家投宿。这世道,但凡还敢开着门在市街上的,多半不是什么寻常百姓,都是有营生的。你看我家,”
她抿了抿嘴,终于说出来:“我男人也是干的艳使的勾当,幸好他不在。他若是在,我怎么都不会让你进门的!你扮成男子,身形倒是象了,但言谈举止,还是有些女气
艳使!
织成昔日在织室时,也曾略有所闻,这名头好听,且是昔日为皇帝选美的官员别称,但如今用在民间,其实指的就是拐卖女子的人贩子。
没想到自己随随便便选了一家看上去门庭清净的,竟然其家主干的是这个勾当!幸好这女主人良心未泯,织成不仅有些后怕,赶紧向女主人表示了谢意,又问:
“实不相瞒,妾是前往洛阳投亲的。还要请教姐姐,如何才能使自己看上去象个小郎呢?”
女主人看她举止不凡,又听她叫自己姐姐,不禁又是高兴,又是有些自惭形秽,忙道:
“妾实在是太粗贱的人,怎堪为女郎你的姐姐呢?至于扮成小郎,我听我男人说过,有很多世家女逃难之时,俱是如此作为,却往往被人识破。
只因女子与男子最为不同处,便是步伐与眼神。女子步伐轻盈、细碎,男子却稳沉得多,一步几乎是女子两步。且女子看人,往往自下而上,男子看人,却是自上而下,顶多也只是平视罢了。还有一点,女郎切记!路上若遇见女人,务必要上下多打量几眼。我男人说了,若是一个小郎,看见女人后无动于衷,要么是宦官所扮,要么是女子乔妆。一拿一个准,再不会出错的
织成细细一想,似乎果然如此,不禁笑道:“多蒙姐姐指点,妾知道怎样做了
说到此处,想了一想,趁着女主人回身放篦子之时,悄悄又摸出两枚五铢钱,放在了盛有黄花子水的粗碗底下。
她犹豫了一下,还是忍不住问女主人:“看姐姐你言谈举止,不是寻常乡野村妇,为何要屈从于一个艳使?如果姐姐愿意,不如趁他未归,随我一起走罢
她本就是现代人的脾性,又对女子天然有一段侠义心肠,想着自己所携金银不少,曹植送了麟趾金,曹丕临别时也塞给她一只绣囊,却是金锭、五铢钱各半。算起来这些财物,足够置办几百亩地,买个小小宅院,就算多养这女主人一个,也没什么大碍。
那女主人的眼圈忽然红了,举起袖子,掩面哽咽道:“妾,也曾是世家女啊,流落至此,不得不嫁与他为妻。妾的姐妹都已零散,不知生死,或已身故,或为婢伎。与此相比,妾已经深感造化的眷顾了。再说妾与他已经生下了两个孩子,怎么忍心弃下离开呢?”
满怀惆怅地告别了那女主人,化装后的织成融入了流民的浩浩荡荡大军之中。
流民看似杂乱无章,其实也分为两拨,一拨是准备前往邺城碰运气,另一拨却是听说洛阳最近好混日子。
信都这个小镇虽小,却是南北交通的要道,又毗邻冀州治所邺城。但也正因为此,在曹操平定冀州,安拥河北之前,无论是韩馥,还是袁绍,每次政权的争夺,信都都是地图上的必争之所。
但即使如此,与其他历经兵灾蹂躏的地方相比,尚且还算太平。更何况曹操得到邺城已经有了八九年,慢慢的略有了起色。玩耍的小孩们虽然一看便知营养不良,脸上却挂着童稚的笑意,而非一种极致的惊恐。
所以织成才会这样大意,却又幸运地遇上了那家的女主人。她换装原是为了避开曹氏父子,但现在她却明白了:这世道中最凶猛的豺狼,或许并不是始终对她未下毒手的曹操,不是对自己持有情愫的曹丕,更不会是坦敞爽朗的曹植,而是迫于世道艰难,不得不以一切手段挣扎求生的普通人。
幸好她化装之后,只是一个极不起眼又略显粗糙的乡野少年,索性也不雇车,随着流民队伍,一路向洛阳进发。
她谨记那女主人的告诫,路上留意其他男子的举止,渐渐的也有七八分相像了。流民队伍中青壮的虽多,但老弱病残也不少,她这种病怏怏的并不起眼。当然,流民队伍中其实也有头目,就如乞丐也有乞头一样,这队流民的头目叫王大,穷人没有名字,在家排行老大,便马马虎虎叫了这个名字。
据王大自己说,从前在凉州马超手下当过小校,后来马超被曹操所击溃,他也就飘零到了此处。因颇有几分蛮力,又粗通武艺,这队流民中的青壮都不是对手,就奉了他为头目。
织成装得结结巴巴的乡野少年样子,在信都郊外一处破庙里见到了王大,刚奉上一枚磨得有些残破的五铢钱作为入门钱,王大便不耐烦地打断了她所谓的身世的罗嗦:
“咱们这些流民,谁没一番身世?你瞧那姑娘没?凉州周氏,祖上也当过县吏,大小算个闺秀吧?还不是带着老母沦落到乞讨为生?就你凄凄惨惨,废话真多!”
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果真是个清秀的姑娘,面色忧郁,在喂一个面如金纸的老妇人喝粥,口中还在低声安慰着什么。
织成本就没有什么包裹,只随身携带了一些零散之物,包括金钱并那柄“渊清”短剑。身无长物,衣衫蔽脏,人又蜡黄,就引不起什么人来注意。
织成从小是受过苦的人,在织室中也经过磨砺,虽然无车代步,日夜跋涉,渴了喝一捧河水,困了席地而卧,却也不觉得十分难熬。白天就和流民们一起,去官府支起的粥棚找一碗稀粥来喝。曹操在河北发展,对于流民们的赈济还是相当注意的。
粥极稀,喝不饱,太饱了这些流民就不愿做事了,干等着官府来赈济。但也不能太稀,稀得厉害就会饿死人。
虽是陈年的大米,有一种霉味,捏着鼻子也能喝下去。加上织成一直没有丢掉对于天一神功的修练,现在指尖弹出去,也隐约有了些劲风。馋起来时,便去溪河里用这一招来抓鱼。溪河水浅,劲气射入,往往也能震晕小鱼两三条。
找个僻静处,点燃了枯草烤熟,虽缺油少盐,倒也鲜香四溢。
有时回想起在另一个时空时,那时父母俱亡,她还在上大学。为了考研,也没空去打工了。原本也有低保的补助,但学设计本就是最烧钱的专业,吃饭成了大问题。幸好学校有个荷花池,里面喂养不少肥硕的红鲤。她饿得慌了,往往深夜去池边,捏碎一些方便面屑,引得红鲤纷纷喋食,趁机偷一两条。
也是这样,拿到学校后的山上烤熟吃掉。缺盐少油,还烫得慌,可为了怕人发现,再烫也得急匆匆吃下去。
她吃了一个月的烤鱼,学校才发现那鱼池的红鲤似乎越来越少了。以为是鱼们得了什么病症,还请了专人来瞧,她才收手。不过吃鱼太多,最后连好朋友都皱着眉头说:“你身上怎么这样重的腥气?”
柯以轩也疑惑地问过,不过说了就忘了。象他这样的孩子,是不在乎烧钱的,只在乎创意是否新颖。
她原是为了他,才上那么昂贵的学校,那样烧钱的专业。然而她的难处,他从来不知道,也从来没有关注过。
那个夜晚,躺在异时空的一处荒野中,听着四周流民们起伏不定的鼾声和梦呓声,碎石和土疙瘩垫得背脊生疼时,织成又想起了当年那段偷鱼吃鱼的往事,想起了柯以轩。
来到这个时空太久了,和那个时空却没有什么太长的区别。一样是挣扎求生,只是更血腥、更残酷、更激烈。以前双方针锋相对就觉得是撕破了脸,到这里就变成了直接要对方的性命。
不过,是撕破脸还是要命,又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呢?
织成疲惫地想:总归都是为了要喘口气,找个立足之地吧。
她在流民中很安静,只想安静地把这一段路走完,快些到达洛阳。然后找个商队,转去其他的地方。
陆焉虽在巴蜀,但那里现是刘璋的地盘,而她也知道将来这是刘备的地盘。地盘的争夺会很激烈,陆焉所在的天师道是一股不容忽视的力量,他又才新任师君,压力很大。她不想去麻烦他。
那么,从洛阳去东吴吧。
吴越之地,山温水软,不知和后世的苏杭比起来,是否会更加美丽?
她下了决心要去东吴,越发在流民中安分守已,只是没有想到,还是遇上了麻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