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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1 / 1)

“可是,如果你不喜欢我,我绝不会哀求你,绝不会把这份心意勉强交到你的手中。≯中>文w<w≤w≤.≤8<1≦z≦w≦.﹤”陶小姐直林南的眼睛,“我知道你的家人不太喜欢我。我不怕,愿意付出一切努力去应付一切困难,但你愿意回应我的决心,跟我一起努力吗?——小心回答。因为,如果你说是,我就从此把性命交到你手里;如果你摇头,我就离开,不会再出现在你面前。”

林南沉默了很久。

一年之前,他的手没有握住那个少女的性命,那么现在……

“是的,我希望和你白头偕老。”他说。

陶小姐长吁一口气,眼眶忽然湿了。

“林南。记住,你答应了我。”她背过脸去,抽泣道。

林府和陶家正式订了亲。陶家花尽心思讨好林府,不但直接往林府送东西,还重视曲线救国的战略。到最后,连林夫人娘家的老太太都跑过来,夸陶家女孩子又温顺又孝敬长辈,林夫人定下这个媳妇真是福气。因此林夫人渐渐也欢喜起陶小姐来。

从此只等成婚了。

那一日风和日丽,万事都没有任何征兆。

家人忽然开始聚在一起窃窃私语。林南撞见了,轻闲提一个丫头道:“进来。”丫头就进房来。林南问:“什么事?”丫头嗫嚅半天,反问他知不知道:陶小姐的大哥靠林府力量在边境谋了个官缺,陶小姐前几天跟爹娘一起送他上任去,顺便到那边看看亲戚。林南一拍桌子:“废话,我当然知道。说重点!”

“听说那边打战了,跟官兵打起来,陶家人半路被困在城中,现在不知是死是活。”

林南一跤跌倒,再没有站起身。

那么亲切的一个人,到底还是不能留住吗?

他再次茶米不进,躺在床上。只是喃喃着,也不知道在叫谁的名字。

半夜,秋雨打帘,一个人静静的走了进来。全身水湿,脸颊苍白,乃是静奴。

林南一骨碌爬起来,握住她的手:“你来了?你是妖精、还是鬼魂?你可以帮我吗?”

静奴看着他,没有说话。

“请你帮我!”林南叫道。“请你把她带回来!我不能没有她,你知道吗?”

静奴看了他片刻,点点头,走了出去。

林南没有注意到,她足下不是水迹,而是血迹。

他也完全猜不到,这个小小身躯里的灵魂,原来姓林,单名一个云字。

那天她身体破败得太厉害,魂儿再也待不稳在病躯里。任人声声呼唤、任心中怎样不甘,还是飘出来,冥冥渺淑,不知不觉到了一家农舍,见那里也有个小女孩子躺在床上,痛苦呻吟。林云正在羡慕她:你好歹现在还没死,再坚持一下,说不定会有救的。人家都说悉家家主会来主持公道的呢!撑下去就是胜利哦!

结果那小女孩太怕痛了,喊着痛啊痛啊,就死了。林云摸了摸她的身体。现那身体还是好的。看来小女孩是因为太痛苦了,所以灵魂才会离开的。并不是这身体本身破败到不能储装灵魂。林云大喜,就住进了她的身体里。

整个过程快而安静,从女孩子死去到林云还魂。身边都没人。就是说没人现这个女孩子刚刚死了,又借他人灵魂活过来。她悄悄操纵身体出门去,找到林南的船,成为静奴,哪怕每时每刻都要忍受体内剧痛,也是微笑着。陪着他。

因为他恳求过他,不要断气。

她保着最后一口气,一直没有吐出去,这才能留在女孩身体里,却再不敢张开嘴巴。因为她现,如果一旦出声音,灵魂就会往外飘——反正她知道自己是怪物,也羞于开口,从此成为永远的静奴。

女孩生前的父亲将她领回去,她仍然不远千里万里的赶过来,将足底磨穿,也没有关系,因为感觉到他的心里在呼唤她。

却没有想到,林南开得口来,是请求她救回另一个女子。

林南等到了他未婚妻回来。

一个遍体伤痕、几乎不成人形的人背着陶小姐回来,踏进门,放开手,陶小姐立刻扑到林南怀里,述说她裹在乱民潮中怎样害怕,一个像鬼魂一样满身泥污的小孩子怎样忽然出现在她面前,什么都不说,只是背起她,跋山涉水赶回来,不管受什么伤都不倒下,像一具僵尸。

这具残破的身体站在门边,凝视抱住陶小姐的林南,轻轻笑一下,道:“我想我的事情完了?”

她为他保留的最后一口气,就这样吐出去。

林南眼睁睁看着这身躯轰然倒地。这个无论如何都没有背弃过他的人,一瞬间倒成地上的残尸,骨穿肉烂。

他掩住陶小姐的眼睛,怕吓着了她。

他完全不知道,静奴是怎么回事,不知道她是怎么达成了他的心愿。

这上下,他大概也忘了好几天前那个宁静午后,他撞破静奴用琴剑娃娃表演木偶剧的事。那两个娃娃的台词到底是什么,他从来没有想起来问。

——在那幕没有人知道的静默哑剧中,剑娃娃说:“姐姐,我好想你。我多么爱你。你爱我吗?”

琴娃娃说:“是的。不过,我想你这辈子都不用知道了。”

林云飘出去,以为要融进水灵之中了,但却有个人接住了她。

“哎,我成功了。”曼殊欣然道。

“好棒好棒!”华带子雀跃。

“怎么回事?”林云困惑。

曼殊先跟她道歉:“对不住啊,连累你们都中了毒,我来救又太晚了。”

“你是悉家家主?”林云立刻惊愕。

聪明的姑娘!曼殊赞赏。

华带子纠正道:“不是啦!这是我们的老大!没我们老大就没现在的悉家。”

“这……”林云想不出来了。这到底算是什么关系呢?

曼殊道:“总之,是我救你来迟。”原来曼殊赶到时,林云已死。静奴从她亲生父母家失踪。曼殊听闻这失踪可疑,想要追查。但是边境的战事也跟她在火灵州的大业有关。她把那战事初步平定之后,才一路追踪过来,见林云香魂幽幽,一时技痒,施展如今的能耐,竟然真的捉在了手里!

不但能够捉魂魄。曼殊现在再找一具躯体,估计也能把林云装进去的。这样一来。她可真有起死回生的本事了。

但这本事,跟穆甃“焕新生”的本事比起来,还是不一样的。穆甃是让已经毁坏的东西,重新修补、绽放出新的生机。这等于是衰坏过程的逆反应。是她的独门秘技。不但寂瞳等心光们做不到。曼殊也是不行的。

曼殊这种起死回生的本事,只能算是新瓶装旧酒——旧瓶子坏了,其他地方再拿个瓶子来,把这边的酒倒到那边。那边原来的酒呢?也只能倒掉啦!

林云心善,听了这个法子就唬一跳:这怎么能行?怎么能坏了人家一命救我一命?

“也不是为了救你一命才坏人家一命的。”华带子嘴快。

“这怎么说?”林云不解。

“啊。”华带子人虽小,懂得不少,“有的人本来就不想活嘛!丢下一具身体放着也是放着,可以给你用。”

“那你们哪来这本事?”林云奇道。

——啊对了,说到现在,曼殊还没有把自己妖怪的事儿和盘托出。既然林云自己问了,华带子就很骄傲的向她吹嘘了一番。林云算是听出来了!妖怪啊!

“你们妖魔救我干什么?”林云很诧异。她自认没什么特别的地方,就算妖魔要来诱人堕落,也特意诱不到她身上吧!

“因缘际会,”曼殊憨笑。“我们就顺手做做好事,你不信?”

林云不信。

唉!其实是曼殊解决了那下毒事件之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把下毒的折磨得够呛。

那下毒的,下的是寒藻毒。曼殊就借此,把寒藻融在灵招中,打出一记毒招。但见充满寒气的水藻包围那厮,迅的凝结成块、然后刹那间碎裂,变成黄色的气雾包围了那厮,瞬间侵入他脾腑。他那痛得呀!也足够抵偿林云等人受的疼痛了。

那家伙痛到现在。吃得苦也够了。他本人不断申请曼殊大慈悲、直接把他搞死得了。他那身体嘛……也许可以给林云用用?

——林云又断然拒绝了!

是看不上那臭男人的身体?非也非也!她这理由啊,如果被卫道士们听到了,要拿金子裱起来,以供表彰的!她说了。不要妖魔,还是让她死了吧。

“啊!你就这么害怕妖魔啊?”华带子也真是奇了怪了。

“说怕的话……”林云看着曼殊,也不觉得特别应该害怕……不过还是算了!“就成全我吧。我不跟你们接触还不行吗?”

“我知道了。”曼殊忽道。

“你知道什么了?”林云心里一跳。

“事已至此,你不死也不行了。”曼殊道。

是这样,如果林云不死,叫林南跟陶小姐怎么办呢?林云死了。他们固然伤感、固然困惑,但也算是能够幸福甜蜜下去了。就算林南有时候“意难平”,那就像一个人睡在红纱帐里,想起从前的明月光,还有点怅然,但好歹是稳睡了。但是林云竟然没死,却也不算活着,这情缘帐要怎么安排?为了活人的方便,她还是死了的好。

“但我们总不能让别人方便,就自己情愿去死吧。”曼殊持不同意见。

“各有各的意见吧。”林云道。她突然现,她不需要取得曼殊的允许,才可以去死。其他一切事情,她没权没势没力,都要别人作主。但只有死,却是自己可以做得到的。不就是一条命吗?说放就放了吧!手一放,就轻松了。

所谓死亡,不过是归家。那灵力的汪洋,本来就是所有人的家。

她就这样死了。

难得曼殊亲自出手援救,这姑娘还不愿意。那也没办法了。只能交给怜星,作新手卷的材料。

那怜星写完之后,也不过短短几行字封笺:

——我爱你,这是我答应你的事,所以亲爱的,请千万不要哭泣。我们之间。不过是这么简单的事。

黑叉林主拿起这手卷看了看。

怜星笑道:“情情爱爱的,不过女儿家才喜欢,怎么看在你眼睛里?”

黑叉林主道:“照这么说,男儿家喜欢什么?打打杀杀的。千万年以后,上头灵祇看来,又算个什么呢?都不过风吹吹就散了的。”

怜星听着,也感叹:“真的,人来世上一遭。算什么呢?”

不说这两夫妻感慨,却说这火灵州边界,又出事儿了。

曼殊在火灵州,走的是合纵连横的路子。并没有出多少自己的力气,光挑拨离间了!火灵州边界上那一战,打完了就走,留下烂摊子,也没费什么劲儿收拾。

就是她没收拾。留下些活鬼来。

都是战打得太惨了。那些战士,死是死了,但是灵魂不能顺顺利利的度。还困在人间,被称为活骨——实在皮肉都可能腐烂了,就只剩这骨架子还能行走,居然还以为自己是活人,还想在人间行走,你说可骇不可骇吧?

活骨们已经看不见人类。明明向往着家乡、明明已经回来了,却什么都视而不见,他们行走在街市间如行走在荒漠中,除了无尽的流浪之外什么也得不到。更糟的是,它们身上仍浸染着山中的瘴气。行走间会把可怕的瘟疫传播给人们。

难怪当地郡王赶紧调派人手,要把这群活骨就地封死在山里,然后给解决咯!

要说怎么解决嘛……唉!出于人道,一般来说。对活骨也不能直接跟对待妖魔一样除掉,最好是能度了。

度的办法么,就是织梦网。把活骨困在美梦里,让它们心甘情愿的去死。

可惜这批活骨,有点问题,度不容易。战士们只好在封锁的山口。严密的监视它们。

六月对于喻郡来说,已经是个炎热的季节。战士们的皮甲、衣裳都被汗水粘在肌肤上,难受得紧,却没人敢松一松。

汗珠也沿着顾青钟黑鸦鸦的眉毛淌下来。他正待眨一眨眼,砭骨的寒风突起。汗还没有收干,刹那间变得冰冷,贴在人皮肤上如千万支小针在扎。

但见阵地最前沿的鲜红旗子挥舞,千万支箭立刻朝着黝黑的山口射了出去。那抹黑浓郁得如同恶魔狰狞的笑容,里面正有些白色的东西挪动出来,刚一露面,就被争先恐后的利箭撕碎。

正因为梦网纺织不易,这一大批活骨,度起来太难了。于是,尽管对它们抱着相当的同情,人们无法选择,只能在山口前严阵以待,一见活骨们逃出来,立刻乱箭射碎。

如果光是这样就能解决问题,倒也好了。可惜——

鲜红旗子受惊般的抖了一抖,然后疯狂的挥舞起来。箭手们一边继续怒射,一边已经做好了后退的准备。

有一抹白影,在乱箭之中,缓慢而坚韧地走出山口的暗影。

某一些活骨,怨障特别深,竟至于刀枪不入,若走到人世间,传播出来的瘟疫也特别可怕,被称为“骨魔。”

喻郡的小孩子晚上不肯睡觉,跟娘亲闹,娘亲如果哄吓一句:“骨魔来了!”包小孩子抖瑟瑟的钻到娘怀里,再也不敢闹腾了。它的震慑力就有这么强。

那抹白影刺着顾青钟的眼帘。他不由自主的闭上眼睛。世界忽然静了。只有王座车檐上垂下来的金链,沉沉的摇荡。

完蛋了!他想。不但一拨又一拨新的活骨从山口涌出。糟糕的是,当中有一只骨魔。

就在这时候,织梦者终于织好梦网,增援上来了!

三个织梦者呢!

所谓织梦者,采辉王山的云气为丝,织成网。那特殊的云气是自辉王沉睡之后才产生的,细如江南的春雨,轻如少女的绿,只有最巧的手才能把它们理顺,只有最温柔的眼睛才能看出它们的脉络,进而织成网。这网能网住骨魔,并把骨魔一起网进梦境。骨魔会在梦境中看到他追求的故乡,从而轰然倒地,结束流浪,也结束了传播瘟疫的脚步。

可是有些骨魔特别的固执。不肯轻易堕入梦境,这就要求织梦者也进到自己织的梦网中,好好的引导骨魔。骨魔如果还不就范,织梦者能做的只有快点从梦里逃出来了。否则,玉石俱焚,鱼死网破。

能成为织梦者的,都是顶尖的人才,而且很容易被这工作整个心力交瘁。早早退役。现在弄到三个。不容易啊!

顾青钟立刻把他们派上去。

结果,第一个织梦者败在这个骨魔的手下、狼狈逃出。顾青钟勉强安慰自己,以为这位织梦者只是年纪大了、失去了良好的触觉。他调另一个织梦者上场。

连续三个织梦者都败退后,恐慌开始蔓延。并且有人认出了这个骨魔,前生就是一位老织梦者,后来心身俱疲,再也织不出好的云梦网,抱撼离职。看来他之后不巧被山精掳去。再放归时,他从前的技艺使他对梦网免疫,难以就范。

最糟糕的事终于生了!骨魔要入世。连织梦者都制不住他!

喻王闻讯,传下死令给山口大军:挡不住这个骨魔,你们就以身殉职吧!

顾青钟拧紧眉毛:身为军人,一死乃是天份。他不怕死,只怕死也白死。

再找过来的织梦者,只是见习生而已。资深师父都已经败退了。这见习生双手抖、牙齿打战,眼见得也是不中用的。此时,有个士兵伸手接过了梦网的纲绳。

这士兵,顾青钟认得。

他辉王山口的军队中,是最底层的士兵。但是顾青钟是个很好的统帅。手下的人的名字,几乎都认得过来。他知道这个士兵,叫胡阿小,人比较瘦小。但是特别肯打,就被排在了弓箭手前沿。

这撒网,本来不是胡阿小的事。但他却伸手了。

没有人规定,撒网的人,必须是织网的人。

见习生不中用,这个小个子的士兵便伸手要梦网。就像伸手要弓箭,理所当然,义无返顾。

顾青钟深吸一口气,伸手夺网纲。

他是这里的将军、统帅。守在这里、死在这里,都是本份。

他竟没能把那小家伙呵退。

他们终于联袂织了那场梦。

原来胡阿小的父亲,便是个抱撼离职的老织者,也就是这制不住的骨魔。他自诩天才,将心血都交付于梦网中,不能承受自己无法再织造的事实,离家从兵,死在这里,怨念深重,化为骨魔。

胡阿小原名为胡蝶,得知父亲下落后,化装为男子,以便加入山口军队,亲手持起弓箭。因为她身为织梦者的女儿,知道活骨的下场。如果必须被射杀,她希望自己亲爱的父亲,不要死在陌生人的手里。

然而她也没预料到她父亲化为骨魔,且对梦网产生免疫,以至于她跟顾青钟联袂织梦,才保得大局落定。

在这梦里,经过金银财宝、甚至变出美女对胡老爹加以诱惑之后——胡蝶深深自责出此下策有违作女儿的道理——总之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胡老爹仍然不为所动、仍然了无生趣、仍然抱怨“我寻找的东西不在这里!”

所有的织梦者就是这样被他打败:他什么都不想要!那还能怎么诱惑他留在梦里,乖乖受死呢?

顾青钟拼了,建议让他登王位,结果也惨遭失败。胡蝶反省道:“会不会我们编得还不够逼真?所以没哄住他?”顾青钟看得比较开:“就算是真实中的王位,应该也有人不喜欢的吧,不是我们编的真实度问题。”似乎倒是挺能了解胡老爹的。

了解归了解,拖不住胡老爹,也没用啊!他继续垮着脸,低落情绪影响了梦境的稳定,空气颤抖着,渐渐要凝聚成翼。苍茫鸟要仰颈鸣叫结束梦境了,而他不肯留在这里受死。这是不成的!

顾青钟忽然眼前一亮,对胡蝶道:“鸟儿来的时候,我死死抱住他的腿,不让他走。你比较轻,就赶紧跳到鸟儿身上,催它快走、快唱。说不定能成功。”

胡蝶直着眼:“那你呢?”

“都说了我……”顾青钟扬眉瞪眼,“我是将军!”

骨魔轰然倒地,他们一起顺利从梦网中回来。喻王亲切接见了他们,给顾青钟继续高升与嘉奖。那时“胡阿小”的女儿身份也已经穿帮。喻王捋着花白胡子,慈祥的问她:“你叫什么名字呢?总不成真叫‘阿小’。好闺女,你姓胡,莫不是一只狐狸化作人身来救我们喻郡吧?”说着哈哈大笑起来。

她回答:“不。我叫蝶。”

蝴蝶,在千年前的古文中,正是写作“胡蝶”。喻王一愣,旋即笑道:“你若是男儿身,我便好封你为‘蝶帅’了。”

喻王本来可惜她是女儿身,不能封侯拜相。但北边的张郡听说有骨魔作乱,喻郡伤亡惨重、人心动荡,就趁机兵来攻。喻郡前线不利,胡蝶主动请缨。

当时她已经洗去扮小兵时在肌肤上抹的黄粉,露出本来容颜,灿然若玫瑰。王后爱不释手,连声说要认她为女儿。她要出征,喻王都觉得不靠谱:“你成吗?”

胡蝶答道:“虽然不知道。但如果别人都不成,那还是让我试试吧!”

虽无豪言壮语,淡淡道来,却如此可靠。

于是喻王封她为帅。三军与百姓,从此呼她“蝶帅”。

喻王亲自为蝶帅挂印时,金印上映的阳光都不如蝶帅容颜的灿然。以至于后宫充盈、见识广博的喻王都呆了呆,脱口而出一句傻话道:“卿可谓艳冠三军矣。”

胡蝶当时一怔,脸色就不太好了。若非这是王座,胡蝶估计想一脚踹他脸上。

旁边的臣子咳嗽一声,喻王也醒觉了,连忙打个哈哈圆过场。但蝶帅这“艳冠三军”的名声,还是传出去了。

胡蝶就这么郁闷极了的领兵出征,征战五年之久,终将张郡打回北边。这段时间,顾青钟一直牢牢把住辉王山口。喻郡的心腹之患,在他努力下,并未给胡蝶造成任何后顾之忧。

等胡蝶终于班师,喻王心情大好,正好宣布了一个豪迈的计划:既然张郡败退,喻郡就应该打过去!反正喻郡的地皮也不够好。如果能把张郡吃下来,将喻郡的重心迁到张郡去,岂不大好?

胡蝶先还不知道这事。她回京途中,与顾青钟会晤。两人把酒,先说些兵家事,到豪情深处,胡蝶微醺,以箸击节,对顾青钟唱赞道:“你在内把守山河,我在外铁马金戈——”

顾青钟大约也是醉了,竟接道:“纵一夕欢聚求不得……”

歌声戛然而止。谁也不敢看对方的眼睛。片刻的沉默之后,顾青钟想了句话来打破尴尬,对着她的杯子道:“尊大人是织梦高手,没想到雕石也在行?”

这杯子也是胡爹爹当年雕的。

顾青钟望着她的脸色,急急道:“抱歉,我不是故意提起尊大人,让你伤心。”

“他求仁得仁。”胡蝶本不善言辞,说了五个字,就低头踌躇。忽有士兵来报:“王宫使者急宣大帅!”(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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