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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2初遇时分(1 / 1)

黎可第一次见到沈隽是在研一的十月份,在闺密吴双双的婚礼上。无弹窗www.86zhong

吴双双是黎可的高中三年同桌加大学四年的同学,也是她的闺中密友,简称闺密。吴双双在答完辩的当天下午就化作小青梅,跟邻家的竹马哥哥走进民政局领红本本了。毕业典礼那天左手毕业证、右手结婚证,让人好不羡慕。

作为吴双双的闺密,黎可是逃脱不了做伴娘的命运的。

凌晨天还没亮就从床上爬起来,陪着吴双双化妆、做发型、换礼服。吴双双有一头齐腰如瀑布般柔顺的黑发,作为头发常年齐肩的黎可十分羡慕。发型师可就苦恼了,这么一头长发要盘起来,耗时又耗材。

婚礼中午先在城东的教堂举行,这时候没有黎可什么事。十月中旬的天气说冷也不冷,说热也热不到哪里去。可在室内没有阳光的照耀,还是有些阴冷的。白色的小礼服裙摆及膝,上身是斜肩的设计。穿了丝袜后腿是不怎么凉,可是裸.露在外的肩膀却冷得让她轻微发抖,不得不用披肩把自己的肩膀给密不透风地裹起来。

到教堂观礼的大多是吴双双夫妻二人的密友,人数不多,黎可坐在最后一排的位置,周围几乎没有人。

裹上披肩后她仍旧觉得很冷,风从身后没有关牢实的门缝中挤进来,正正地吹在她的后脑勺上。她往旁边挪开了一些,谁知道那风像是在她身上装了跟踪器一般,仍旧打在她身上,不过这一次是左半部分的后背跟肩膀,透过不算严密的针织披肩落在她那部分的皮肤上。

冷!非常冷!

可是她不能再挪动位置了,刚刚挪动了两下,已经被牧师看了好几眼。怎么说这都是别人的婚礼,在这样的场合捣乱或者是被捣乱,从小接受正统教育的她是万万做不出来的。

百般无奈之下,她只得采取最原始的取暖方法——抖!

她翘起右腿,压在下方的左腿开始抖动。脚后跟提起来,带动膝盖往上扬,之后脚后跟再度落下。以防高跟鞋的鞋跟跟地面碰撞发出声音,她脚跟一直是悬空的。

有些行为跟话语流传了多年都没有淹没在历史的长河中,是有一定的道理的。抖了一小会儿,她果真不冷了。

“很冷吗?要不要把门关了”

听见身旁传来男人的声音,她立马停止了抖动,装作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好像刚才她并没有抖腿一样,镇定地问:“不冷。”

女生抖腿是多么不雅的事情啊,虽然平时在教室她照样抖腿,还能跟同学说说笑笑,但可没像今天这样穿着小洋装和三寸高跟鞋坐在神圣不可侵犯的教堂里……抖腿。

她虽然性格大大咧咧,自称是女汉子,跟男生开起玩笑来经常没个下限,但其实……她比谁都容易害羞。

跟她现在这身装扮极其不符合的动作被别人发现,还是个男人,她羞窘得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看见你发抖,我还以为你很冷。”

不得不说,这男人的声音很好听。即使刻意压低了音量,还是能听出那如涓流般悦耳的音色。她不禁转过头去,想一睹这男人的真容。转头的那不到一秒的时间里,她想,都说声音跟长相不可得兼,她可是十足的声控啊,但却被多少曾被自己奉作男神的人亮瞎了眼。身边这一个……不会也是一样的吧?

好帅!好漂亮!好妖孽!

尤其是那双眼睛,深深的双眼皮,茶色的眸子,眼尾上扬,标准的桃花眼!

不行,即使是帅哥,被他那样直截了当的说出来,她更不能接受了。

“我哪有发抖?你该不是出门前吃了lsd吧?”

男人挑眉,似笑非笑地说:“连麦角酸二乙酰胺都知道,不错。”

她有些惊讶,lsd是麦角酸二乙酰胺的简称,是致幻剂的典型代表。她在变相地说他眼瞎呢,可她没想到这个男人竟然知道,那他肯定也知道她在骂他了。

怎么办怎么办?

“我的专业是这个。”她一法律系研一的学生,胡诌呢!

“哦?”男人轻笑,“知道致幻剂有哪几种效应吗?”

“生理效应跟心理效应。”她有些得意,这个难不倒她。致幻剂算是一种热门的药物,黎孟德没少研究,家里有挺多相关的文献,她背律法背不下去的时候时常会翻出来看看,换一下心情。

男人点了点头,继续问:“具体的各是什么?”

这她怎么记得!那些词语太专业、太拗口,比法律法规更加不可爱,她随便看一眼就过了,她又不是专门学那个的,怎么会特意去记!

“不知道。”

“瞳孔扩大,面色潮红,结膜充血,流泪流涎,肢体震颤,反射增强及轻微的运动失调,脉搏加快,血压上升,体温升高。这是生理效应。情绪改变、感知觉紊乱、人格解体与现实解体、躯体依赖和心理依赖,这些是心理效应。”男人说完后顿了一下,笑着问:“你是哪个学校的?研几?”

“省大,研一,”她想了想,自动地补了一句:“生理学。”

“我记得年初研究生的复试,就考了亚甲二氧甲苯丙胺对小鼠的影响。mdma跟lsd同样属于致幻剂,效应是大同小异,你竟然不知道?你怎么考上的研究生?”

男人低柔地说着这番话,甚至带着点浅笑,可是她却从里面读出了深深的寒意……这个男人在鄙视她,可是却还装出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这个男人,一定很腹黑!

那时的黎可还不知道身旁的男人名叫沈隽,更想不到三个月后他就摇身一变,成为了她被法律认可的丈夫。

黎可跟沈隽的第一次交锋,黎可被沈隽轻飘飘的几句话打败。

他淡定自若,她节节败退。

婚礼的最后惯例是新娘扔捧花,这时所有人都起身站到两列座椅中间的过道上。黎可站在人群的最后方,她不是不爱凑热闹,而是这新娘捧花……她不该瞎凑热闹的吧?她还是个学生呢,再说她连男朋友都没有,恨嫁这种心理是不会出现在她身上的。

但很多时候,都是怕什么来什么。

黎可想不通,她明明已经站到了最后,再退几步就要贴到门上了,为什么捧花还是朝她的头顶飞过来。还有,为什么人类会有条件反射这种行为?她此刻无比希望自己的双手被缚在身后,这样她就不会……伸出双手去接捧花了。

“啊!niico!”吴双双挽着她老公罗程的胳膊大叫。

黎可在心里把吴双双给揍了个鼻青脸肿,她是吃了菠菜吗?怎么那么大的力气,居然扔那么远!

吴双双跟罗程走到黎可的面前,吴双双凑过来挽住黎可的手臂,用她挂着白纱的头在黎可的肩膀上蹭了蹭,兴奋地低叫:“nico,你接到了捧花!你一定是下一个新娘!”

周围的人笑着起哄,黎可觉得脸上一阵发烫,只得尴尬地笑。这些人里一半是罗程的朋友,一半是吴双双的,有一小部分是她们高中以及大学的同学。黎可在熟人面前可以肆无忌惮地谈笑,但在陌生人更多的地方她就……

“行了行了,你再说下去黎可的脸就真的变成红苹果了。”罗程笑着拉回还粘在黎可身上的吴双双。

“她叫什么?”问话的是伴郎,罗程的发小杨束。

“黎可。”黎可听见杨束的话,主动笑着回答。

“刚才双双叫你什么?nico?”

黎可干笑着,不置可否。

本地人经常不分鼻边音,但年轻人大多是上过学,被普通话熏染了的,大多数还是能分清的,黎可认识的大多数人都是能够分得清的,而吴双双刚好就属于那小部分人。

那是高二的时候,某天课间,黎可正趴在桌上数着窗檐上掉落下的水滴。吴双双风风火火地跑进教室,就站在门边的位置,喊道:“尼可!尼可!”

喊了好几声,黎可都不理她,同学们对她这样鼻边音不分的说话方式早已习惯了,也都没在意。谁知,吴双双久久没有得到回应,大喊了一声:“eon,nico!”

相比中文,吴双双的英文发音十分标准,她经常模仿美剧里面的说话音调,这简单的三个单词说出来还有模有样的。

教室里原本就没什么人说话,吴双双这么一吼,变得更加安静。三秒过后,哄堂大笑。

笑的不是别的,是吴双双口中的那个名字——nico!

他们的口语课外教家有只哈士奇叫做nico,非常的cute,每次上课时他都要把它提出来说两句。

nico,黎可。

还真是……毫无违和感。

从那之后,黎可的新名字正式启用,还是个英文名,一直到现在,连她的邮箱都是nico加她的生日。

在杨束好奇地发问下,黎可略带尴尬地解释了名字的由来。说完时杨束捧着肚子笑,差点没滚到地上。

“双双,都说了你要好好练普通话了吧!哈哈!亏得老程不嫌弃你!”

“杨束!”吴双双暴走,被罗程拦住。

晚上是中式宴席,请了六十桌,不多也不少,该请的人都来了。

大多还是双方父母的朋友以及梁家的亲戚,敬酒时没有多难缠,嘬一小口意思意思就够了。但到了两人的发小跟同学那的时候,就没那么好打发了,装着白开水的酒瓶被他们撤下,换上了货真价实的53度茅台。

罗程酒量不佳,吴双双更是一杯倒。其他人不知道,这些经常一起玩乐的人怎么会不知道?

吴双双果真是一杯酒后就晕乎乎地半闭着眼睛趴在罗程的肩上了,罗程倒是多喝了几杯,可从脖子到脸上立马窜上一片红色,身体也有些微晃。

于是,接下来轮到伴郎跟伴娘上战场了。

开席前在后台闲聊,杨束称自己千杯不醉,但在黎可还神色如常地往肚子里灌酒的时候,他已经趴在一旁的椅子上说胡话了。

把最后一个起哄的人喝翻后,黎可面上笑着,内心却比着v字跳起了草裙舞。

新娘喝醉了,洞房是闹不成了,但大家还是打算去他们的新房玩一会儿。他们像罗程保证在十二点之前离开,绝不打扰新婚之夜,换来罗程一声笑骂。

几个人在打麻将,几个人在玩纸牌。黎可对这些了无兴趣,索性跟剩下的几个人玩起了谁是卧底。

之前介绍过了,她已经知道教堂里的那个男人是沈隽。

“沈隽!你是不是故意的!每次都害我被冤死!”黎可嘟着嘴,伸出手指着沈隽。

沈隽面色无辜,摊手,道:“我分析推测出来的就是你,我也没办法。”

“你就是故意的!”

“随君乐意。”沈隽见她脸上开始泛红,猜到大概是酒劲上来了,就没跟她计较。

过了一会儿,黎可到饮水机那里接水喝,按了半天都没见水出来。伸手摇了摇头水桶,才发现里面根本没水,而饮水机旁立着一桶没拆封的水。

离得近的一个男人看见没水了,起身走过来,边走边说:“哎!我来帮你换水!”

男人的脚步停在了离饮水机不到一米的地方,不只是他,所有人都停止了动作,目光投向同一个人——黎可。

黎可竟然轻松地把那桶满满地水给换了上去,动作利索干净。这样的工作要是让个男人来做,在将水桶提到一半的时候基本都要找个支点换一下手的,可是黎可几乎可以说是不费吹灰之力就将水桶换了上去!

原本喧闹的客厅霎时间鸦雀无声,黎可喝了一次性纸杯满满三杯的水,把水杯丢进垃圾桶里,转过身准备走回座位上,脸上还挂着心满意足的笑。

黎可的酒意已经上来了,反应比平时慢了好几拍,坐到位置上过了好一会儿才发现那一道道落在自己身上的目光。

“都看我干什么?”

“那桶水很轻吗?”杨束朦胧着双眼,惊讶地开口。

“很轻啊,”黎可竟然还真的点头了,“我妈每次去超市买大米的时候都带我一起去,一买就是三十斤,每次都是我扛上楼的。”

“你家在几楼?有电梯吗?”

“五楼……你见过总共六层的楼装电梯吗?”

“……”

这下好了,黎可女汉子的名声算是彻底打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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