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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六十七章 飞鸟和蚊蝇都有一双翅膀。”(1 / 1)

西奥国的使臣替完颜全前来求亲这件事情并非是临时起意。

西奥的民风与南国不同。

当年求情南顺,南顺也是选了一位十九岁的贵女和亲。而当时求亲的王子,已经而立之年了。据说那位王妃还是主动请缨。被当时南顺国君赞扬忠勇无双。

这个中事情,倒是没有随着南顺的覆灭而被淹没。

说白了还是完颜月八卦。

当时露馅的‘婉月’坦荡自己就是西奥国的小公主完颜月。而作为交换,少年雁南声也告诉了完颜月,自己其实是南齐的世家的小公子。

于是少女完颜月就打算扯平这件事情:“你瞒着我我也瞒着你......我们就公平啦!”

“你是露馅的,我是主动坦诚的.......”少年方卿和努力不让自己陷进去,“怎么能算是公平呢?”

“那我问你,”少女完颜月问他,“你是不是用假的名字和我交朋友?”

少年方卿和点点头:“但是......”

没有但是。少女迷茫打断正在理顺思路的少年:“我是不是也瞒着你了?”

“那当然!”

少女完颜月嘀咕:“倒也没有必要这么痛快回答.......”

少年方卿和没听清:“你说什么?”

“没有!”完颜月说的超大声,“所以,你也瞒着我,我也瞒着你。这就是公平啦!”

方卿和挺糊涂,虽然,但是.......不过好吧。

少年的方卿和决定大度。体现出一个做大侠的气度出来。

于是方卿和点点头:“想想好像是这么回事。”

这个时候不能说‘好吧’,也不能够说‘你讲的都对’。前者听着像妥协,后者听来又接近敷衍。都会让女孩子不满的!

于是方卿和就学他爹对他娘说的态度讲话。

果不其然,小小的少女完颜月非常神气,又很高兴。

完颜月很喜欢穿红衣,她不爱戴首饰,总是在头上系一根红色的发带。虽然方卿和以江湖经验毕竟多的那一方直接告诉完颜月,在江湖行走,穿红衣其实不妥。因为太过于招摇。你看那林中的小动物,就没有红色毛发的。

完颜月不服气。她就是喜欢红衣裳,非要穿红衣裳。

完颜月说:“怎么没有?红狐狸!”

“红狐狸......对,真的有红狐狸........”方卿和点点头,同时用一种悠悠然的声调说,“红狐狸的皮做的袄子,可好看了.......”

完颜月一下子瞪大了眼睛。

这种小姑娘面上露出小鹿一样的表情,一方面很容易激发少年的保护欲,可是另外一方面,也会激发少年恶作剧的**。

此时此刻,少年的方卿和恶作剧的心思明显占据了上风:“我家里就有一件红色的袄子。据说就是狐狸皮的,落雪的时候,盖得可暖和了,又干燥又热乎,还暖洋洋的。”

小姑娘的眼睛越睁越圆,脸色也越发的雪白。惊恐的小鹿受到惊吓,会先警觉的浑身一震,继而反应过来,立刻头也不回的逃窜到森林的深处去。

少女完颜月终于,在眼睛瞪大到极限的时候,‘哇’地一声哭了出来,转身跑了。她穿红衣,轻功又很好,一转眼,方卿和只觉得那条长长的红色发带飞快的略过他的脸。然后他就只看到一个跑远的身影。

这一跑。完颜月就跑了半年。

直到半年后,方卿和才又邂逅她。

方卿和手持疏影剑,站在人群中央,看到人群中有个红衣少女,冲着他得意一笑。

......

完颜月长高了一些。

方卿和也是。

完颜月说,她有个了小侄子。非常可爱。且母妃是个南国人。

“南顺的贵女吗?”

“话是这样讲的。”完颜月说,“我那个叔叔是个没有指望的小王子,空有身份和富贵罢了。南顺皇室中,有哪个真正的贵女愿意去做小老婆呢?”

小老婆这个称呼还是完颜月从南齐学来的。

完颜月说:“虽然我那个皇叔叔说的轻巧,说每个都是妻,一视同仁。但是我知道,在你们南国人的眼里,除了第一个,其他的都是小老婆。没人愿意做小老婆。”

方卿和没说话,听完颜月说话。

“我那个黄叔叔的小王妃也是这样的。她说十九,其实,到小侄子出生,才十九呢。她爹瞒报了她的生辰八字。想攀这个富贵。.......其实,也不是专门算到了要攀我们这家的富贵。是他爹知道他的那个老不死的上官看上了自己家的女儿,你们南国呢,又必须十九才许嫁,所以她的那个芝麻官的爹,就买通人,故意改了她的生辰八字。”

方卿和猜测:“所以你的小婶婶当初是为了逃这个,才自愿顶替贵女的?”

完颜月点点头。

“我的小侄子长得好极了。长大了一定是个美男子。”完颜月说,“你们南国出好多美人。以后他长大了,也要娶南国的美人。”

方卿和当时没当真。娶就娶呗。婚礼嫁娶,人间自愿。

方卿和只在乎一件事情,还是旧事:“你,你不生气啦?”

完颜月还挺惊讶:“我为什么要生气?我生什么气?”

方卿和又迟疑一下,问:“那我们还是朋友吗?”

这下轮到完颜月奇怪了:“为什么不是呢?我哪里得罪你啦?”

方卿和当然摇头:“没有。”

完颜月不肯买账:“那你为什么要这样说啊?啊啊啊啊啊,你说呀?”

方卿和不肯说。

.......

再后来。

那个不曾谋面过的小婴儿,也长大到了要娶亲的年纪了。

完颜全今年十五岁。以西奥国的年纪,是到了可以有小王妃的时候了。当时西奥国的国主成婚的时候才十四岁。王后当时也是十四岁。青梅竹马呢。

又怎么样呢?

王后从小王妃熬到了小王后。再到老王后。一直都是心平气和的样子。

不管是百姓还是宫人,似乎都在等着什么时候王后会被那些一个一个进攻的王子王女给气死。

可是王后呢?照样燕窝喝的很香,用玫瑰露洗脸,牛奶沐浴。心情气和的。宛如观音。

这才是能人啊。百姓中有妇人言语,若是我,成天看到外室生的儿女在我面前晃悠,昭告天下丈夫不忠,还要背个痴情的名头。简直要气死。

王后当然是能人。

老去的王后,轻轻松松,用一碗鸡汤,窸窣送走了大半从宫门而不是从自己肚皮里出来的孩子们。

完颜月说,那鸡汤里加了菌子。王后对菌子过敏,她的孩子们也是。自然就一滴也不沾。

这事做的明目张胆。国主会不知道?

可是国主又能怎么样呢?

国主把剩下几个吓破胆的儿女们送去了远地。此后音讯全无。

完颜月说:“音讯全无呢。”

方卿和叹了一口气。

也不再讲。

多年后,小小的婴儿长大,国主已经老迈。西奥国的政权被完颜月和完颜朵两位公主把持。一文一武。完颜月牢牢把握了兵权。

方卿和在南齐,听闻月公主如何如何。心中倒是波澜不惊的。而且他还想着,不知道在西奥国,她听在耳朵里的方卿和,又会是如何如何呢?

方卿和手里是老王后的亲笔书信。老王后是个彻彻底底的西奥国人,倒是一手汉文写的很好。她字里行间都是对于孙辈的期望和爱护。很像个慈祥的祖母。

可是看信的是方卿和。

他只觉得手中的信纸如一块冰,丝丝缕缕的寒气正在一个个墨色的字迹中显露出来。很快他就生了错觉,觉得自己的手指似乎都给冻住了。

很有趣。

他嘴角扯出一抹笑意了。

西奥国当初和南顺联姻,南顺用一个七品县令家的女儿充了贵女的数去和亲。容氏当时是南顺的国师。定然瞒不过,却也默许了。

不知道这是容氏心存怜惜还是根本觉得南顺的县令的女儿都足以匹配西奥的王子。

不管是哪一个原因。

只怕当时西奥国的掌权者都觉得很是讽刺。这更当面挨巴掌是没什么区别的。

方卿和心想:啊.......所以南顺就亡国了。

呵呵。

如今西奥国的小王子求亲,点名,要宝成帝的两位公主中求娶一位。

谁不知道安平公主为南齐储君?根本不在考虑范围之内。——这根本就是直接写上了朱卿卿的大名。清平公主朱卿卿今年十六岁,比完颜全还要年长一岁。可是也不是不行。

但是这太难看了。

如果同意,就是南齐自己给自己打耳光。不同意,西奥国就有理由撕破脸。

朱卿卿一直不怎么受到关注。这次不知道为何原因。西奥国却要点名到朱卿卿身上。

也不是怪罪方卿和多疑。

方卿诚临死之前曾经和他留下过一些讯息,他言语当时他曾经一度劝说宝成帝考虑一番朱卿卿。方卿和委婉透漏,安逸侯虽然贪心狡诈,但是却确确实实是凭着真本事掌握兵权的。而清平公主朱卿卿又是他的孙女。血脉遗传,朱卿卿的天赋实在是要比较安平公主朱薇薇要好很多。

方卿诚说,朱薇薇心善,大概若是在太平盛世为君王,许还能做个贤君。

可是如今,这是太平盛世吗?

两国刚并,民心不稳,国本不牢,内有储君暗涌相争,外有敌国笑里藏刀。这些东西,都不是朱薇薇能够抗的下的。

但是若是朱卿卿呢?安逸侯必然全力以赴辅佐在册。

朱卿卿年纪尚小,可令安逸侯做辅政王臣过他的窥视天下的瘾。而等到朱卿卿的年纪和野心都长成,田毅也垂老。心甘情愿交出兵权,做他一世的衷臣。

实在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一生。

方卿诚的蓝图实在是很好,太过于完美,又把所有人都考虑在内。他甚至把这一切合盘脱出的主要原因也是为了方卿和。

方卿诚问他:“你和安平公主青梅竹马,难道,不想顺遂一生吗?”

方卿诚说:“做一生顺遂,就不可以两手都要抓的太多。”

就像流沙,若是想要多取得,就要两手小心翼翼捧着一捧沙子。

那一捧沙子,要么是权,要么是爱。

没有人能够两全其美,江山美人皆可得。

没有人。

可是方卿诚算到了一切。却没算到,问一问宝成帝,问一问朱薇薇。

江山美人,到底要谁。

方卿诚常说方卿和是美人,长大不知道要颠倒多少众生。后来又说,其实不要众生,唯一人皆可。唯心上人就可。

方卿和,心里没有人。

所以只好颠倒众生。

......

这是位于金陵郊外的一家小破茶馆,小破茶馆还是只有茶,还是大碗,还是便宜,还是一文钱任喝。生意还是不好不坏,依然是糊口罢了,通常急着赶路的脚夫借着解渴的空隙喘口气。就连那个小少年都也看着急冲冲的,坐着喝茶,都差点给呛着了。

躲在炉子边御寒的伙计有意想要出声提醒一声,可是如今寒气已至。他又怕冷,伙计觉得只要把脸从围脖透出来,脸都像挨了刀子那样。于是就作罢了。

少年看着小小年纪。看着愁眉苦脸,看着心不在焉。

他又穿的很好。身边还跟着一个小小的少女。对嘛,人家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他一个大伙计去凑什么热闹?于是伙计继续安心烤火。

一边烤火,一边眯着眼睛打量那一桌的小小少年少女。

小少年真的是小,看起来就只有十五六岁的样子。清秀利索。小少女也是。看着更小,一张雪白的小脸给围在黑色的斗篷里,看着下巴更尖脸更白。不过茶馆伙计一时半会看不出两个小孩儿是什么身份。

大概就是个江湖人罢。

往来金陵的江湖人不算多。但是也不是没有。

从这个茶摊开张到现在,总会有那么几个江湖人行脚路过喝口茶的。身上佩刀带剑扛斧子的,招摇的很,恨不得把江湖人三个字写脑门上。对比下来,倒是这一对少年少女,显得可爱。

江湖人真是个笼统的概念,尤其对于江湖外的百姓来说。拦路抢劫的绿林好汉是江湖人;窃玉偷香的采花大盗是江湖人;从不失手的神偷飞贼也是江湖人。这些恶的存在同一归属江湖,因为江湖波涛汹涌,浑浊不清。而同时,他们的对立面也在江湖:劫富济贫的侠士,路见不平的英雄,少林武当昆仑青城,就连眼前这个不像小厮不像公子哥的小少年也被默默的列入的江湖的范畴,因为江湖太大,就像天空,而飞鸟和蚊蝇都有一双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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