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易行难。
洛非虽然前世已经是个很成功的男人了,但他重生以来,回到自己16岁的躯壳时,再一次深刻地领会这个成语的涵义。
即便洛非对自己的学霸养成计划做了周密的部署,也对自己的缺陷和不足做了深刻的剖析,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之道,但轮到真正执行的时候,却发现没有那么简单。
就拿英语来说吧,在洛非身处的1998年,没有后世那些琳琅满目的教辅工具,也没有什么刷题神器app,一切能够迅速提升学习成绩的手段要么没有,要么就是还没出现。
新东方还在燕京一隅默默耕耘,美剧什么的是有,但当年的互联网还是isdn的拨号上网,没有流媒体格式、没有****、没有种子、没有源,对于身处东部沿海小县城的洛非而言,他目前所拥有的就是高中的英文课本和一本英语词典,而他目前能做的,只有不断地练习和背。
对于洛非而言,由于重生前的他经常出国参与各种会议,并且与各国科技界、创业界的大佬多有交流,在英语的日常聊天和表达上是没什么问题的。
但洛非的英语水平也仅限于此,真正要让他拿起高中的习题来做,他就发现自己做起来真的很难。
很多高中的题目并不困难,题目里所用的词汇也不复杂,绝大部分他都读过,也挺眼熟的,但要让他确切地说出含义,一时间又想不起来了。
这就是词汇量的问题,洛非在高中、大学阶段积攒的绝大多数词汇都丢给了时间,他目前拥有的只是很简单、浅薄的聊天用语和日常词汇。
虽然高中英语谈不上多复杂,但洛非想要实现top2的目标,必须把自己的词汇量提升上去。
而提升词汇量,只有一条路可走。
那就是:背单词。
......
背单词,几乎是所有学英语的人无法迈过的阶段。
反反复复地背诵那些学会或者还未学会的单词,直至完全记在脑子里,并且随时可以回想调用未知,这种学习过程枯燥而又乏味,谈不上任何的学习乐趣。
但对于想要考好高考英语的学生而言,又是不得不如此的。
前世的洛非,并不是一个擅长苦功的人,他的思维向来以开拓性和跳跃性见长,所以才能在科技行业创业成功,并且投入大量资金去参与火星探险。
但这次回到高中阶段,洛非不能继续重蹈前世的任性了,他不得不下苦功。
他先是拿起初中、高中的英语书,把书本后的附录词汇表撕了下来,装订在一起,开始背单词。
洛非的态度很端正,他对背单词这件事也很努力,每天除了复习其他功课外,大量的时间都用于背单词。
在家里的时候,饭桌上、厕所里、卧室里,洛非都抱着单词本背诵个没完,就连洛可喊他都没听见,他这种忘我的学习态度,与之前有点吊儿郎当的洛非相比,简直就是换了个人一般。
对于洛非突然大变样的状况,母亲木兰虽然觉得有些诧异,但她对洛非的管教一直都很严格,但不管木兰如何说,洛非依旧是该怎么做就怎么做,现在看到儿子转到正轨上来了,木兰心中说不出的高兴。
在木兰看来,洛非这种突如其来的转变,应该是看到父亲被抓后,懂得自强向上了,说明他懂事了。
既感到欣慰,又感到高兴的木兰,越发关注儿子的饮食起居,虽然自己大部分时间都在忙碌丈夫的案子,但从来都是准时回到家中,为2个孩子做好饭菜,清洁打扫他们的衣物房间,给他们力所能及的最好的学习环境。
母亲的心,洛非看在眼里,了然在胸。
他之所以奋发努力,很大程度也是为了父亲,为了自己曾经的鲁莽与不懂事。
只不过,洛非虽然很努力,但背单词这件事的进展却很慢。
很多时候,那些词语似乎已经记住了,但过了几天,就变得模棱两可,需要重新记诵。
随着后面单词背得越多,前面遗忘起来的速度也更快了。
洛非有些着急了,自己这回已经这么努力了,但收效还是不明显。
难道自己天生与英语无缘吗?
换成前世的洛非,可能这个时候就放弃了,但重生的洛非在心智和阅历上都成熟了很多,他懂得跳出自身眼光的局限,站在客观的角度看问题。
学习这个东西,除了天赋和喜欢之外,并不是勤奋就一定能够有收获,方法是不可忽略的另一方面。
很多学霸只告诉你他们的天赋,他们的努力,但很少会告诉你他们的方法。
因为方法是很值钱的,可以用来获得收益的。
这些学霸日后大多进了英语培训机构,这样是新东方等教辅企业可以发展起来的根本。
要不是条件不允许,洛非真想跑到燕京去,找新东方报个班,补一补英文的学习方法。
但现实是,洛非被局限在东部沿海小县城一具少年的躯体里,他无法随心所欲地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
怀着这些思虑,洛非这些天都有些愁眉苦脸的,重生之初的欣喜与憧憬在他年轻的脸上消失了。
......
这天下午1:45分,洛非和凯文骑着自行车驶到了鹿城中学的大门附近。
虽然骑着自行车,但洛非并没有放松背单词,一边踏着车子,一边若有所思地回忆单词,所以有些心不在焉。
而凯文则精神多了,连续几封由洛非代笔的情书相继落入宋宜梵手中,一切都在按照他的想象发展,一切都是那么地美好,这让他浑身充满了干劲,一边骑车,一边摇头晃脑地哼着歌。
所以,眼疾耳尖的凯文,首先发现附近一条阴暗的小巷子里有几个穿着校服的男生,他们围着一个瘦小文静的男生,正在轮流用脚踹他。
”洛非,你快看,那个是不是高二(3)班的曾博。“
凯文的叫声,把洛非从背单词的沉思中拉了出来,他停住自行车,凝神望去。
果然是曾博。
160出头的个子又瘦又小,短短的头发一根根像刺猬般立在头上,干瘪的脸颊和一对招风耳,让他看起来十分不起眼,但就在这其貌不扬的身躯里,却藏着一颗学霸的灵魂。
理科快班高二(3)班的曾博,不仅仅是洛非那一届高中的理科第一名,而且还是江浙省理科高考的榜眼,在鹿城中学历史上也是鼎鼎有名的人物。
虽然宋宜梵是那一届高中综合素质最为耀眼的一颗星星,但曾博在学习成绩这一领域丝毫不比宋宜梵逊色,尤其是他在英文上的成绩,考出了当年江浙省的最高分。
虽然学习上十分优秀,但曾博在其他方面就没有宋宜梵那么突出了,他也不具备宋宜梵的颜值和家世,在龙蛇混杂的鹿城中学,并没有得到多么好的待遇。
就像眼前所见,那几个围着他的男生都是理科慢班高二(4)的人,他们平时在学校就是那种不服管教、惹是生非的“小霸王”,不知曾博这次怎么惹到他们了,被拉到这个小巷子里殴打。
洛非与凯文,在前世就跟曾博没什么来往,除了知道他在学校的名气以外,与他没有任何交情。
所以凯文认出那几个”小霸王“后,倒吸了一口凉气,拉了拉洛非的衣服,小声道:
”咱们走吧,这几个家伙都是不好惹的,别给他们看到了,自找麻烦。“
目睹着这一切,洛非不为所动,他只是轻声道:
”我们不该走,我们来得正是时候。“
凯文惊讶地转过头来,看着洛非那张毫无表情的脸,和冷静得异常的眼神。
这些天来,他头一次搞不懂自己的好朋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