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普通人来说,最害怕的事情,是一闭上眼睛,便不知道还有没有人能记得自己。而对杀手来说,最担忧的事情,是已经死了,却还有人记得自己。杀手是一个失去所有情感的职业,他们不相信,自己死后,能在人的记忆里留下阳光和温度,所以相比于被记恨,不如烟消云散。
皇甫执骑了五天的马,不分昼夜的赶路,终于来到边城。一路上,他听说不少关于青铜门少主被杀的消息,如今尉离寻已经逝世六日,尉迟迥迟迟没有将其下葬,皇甫执一猜便知,自己此行没有来错。
世上不会有做父亲的这么残忍,任由爱子的躯体腐烂发臭,只为等所有江湖之士前来吊唁,尤其边城这种酷热之地,死人不可能完好的放置六日,因而,尉迟迥身边定有知晓保存尸体之法的人。
皇甫执更加相信江湖一直以来的传言,他听闻,青铜门有着世界上最高超的医术,甚至起死回生之法,没有他们治不好的伤,医不好的病。
皇甫执受尽磨难,千里迢迢来到边城,就是为了找到青铜门之所以医术高超的原因,治好自己六指,让自己能够顺利的拿起刀,用刀法打败所有的敌人,正大光明的做落刀城的主人。
边城到处都是黄沙漫天,低矮茅房,不管怎么走,都好像在原地打转。皇甫执从小生活在江南小镇,习惯了余镇错综的小径,初到漠北的他,根本无法辨清方向。他询问过茶馆跑堂,路头丁役,甚至是茶棚边盘坐的行人,终于在一家小米店向前千米的地方,找到了唯一一家酒楼。
皇甫执踏进活人墓之前,稍微有些犹豫。他听闻,此处是危机重重之地,这里经常有人决斗,也常常有人死去,活人墓里埋葬了许多人,真正的良民,绝对不会踏进这样丑陋肮脏的地方。但他没有选择,因为这是他唯一的选择,他不愿意和路边的行人一样,睡在黄沙里。从小生活在安逸里的人,无法理解江湖险恶,无从体会为了赴死而去赴死之人的艰难。
他走进活人墓,顿时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这里有各种各样的人,鱼龙混杂,每个人都很奇怪,每个人都和他曾经见到过的人不同。世界全是黑色时,白色才是错误。他之所以能引起所有人的注意,最重要的原因,不是因为有覃柒那样的美貌,也不是因为穿着太过华丽,而是因为他没有带刀。
这种地方,怎么会有人空手而来?有人开始小声议论,“姓云的带个女人都够离谱的了,这人竟然不带刀。”“人家说不定使暗器。”“怎么可能有人只用暗器,不可能。”......
夜已深,风正浓,这样的注视,完全没有引起皇甫执的不适,因为他从小便习惯了站在目光的交汇处。
因为青铜门丧礼的原因,活人墓聚满了天南地北的人,没有空余的桌子。
皇甫执扫视了一圈,暗松了一口气,传闻中如此恐怖残忍肮脏的地方,看起来却如此普通,和江南小镇上的奢华酒楼并无二致,甚至这酒楼的主人,也是如此普通。
皇甫执一眼便看到了覃柒,大厅里唯一的女子,一个美丽的女子,严格来说,是个美丽的少女,她看起来只有十七岁的样子,却打扮的过于老气横秋,举手投足也过于成熟。皇甫执见过很多江南女子,他对女人的鉴赏力,比女人自己还要高。
他第二眼看到了云初,一个拿刀的男子,高高瘦瘦,弱不经风的样子。若不是在活人墓,他不愿意相信,这样的男子竟然会武功。虽然皇甫执涉世未深,明善恶,辩是非也确非他力所能及,但直觉告诉他,这个拿刀的男子,似乎值得接近。
美丽的女人总会让懂得欣赏的男人产生信赖感,他径直朝覃柒和云初的桌前走去,当然不仅仅是因为覃柒的美丽,还因为他对刀有执念,不自主的接近与刀相关的一切人和事。
覃柒自从莫名其妙收到一个酒壶,便开始有些小心翼翼,对周围的事物机警了不少。皇甫执一靠过来,覃柒便目光灼灼的盯着他看。
云初一如既往的冷漠,自顾自吃着面前的一大碗阳春面,奇怪的是,没有酒。来到活人墓,没有人不喝酒,可云初就是滴酒不沾,对他来说,只要不是一定要做的事情,都是多余的事情。他吃进肚子里的,一定是管饱的,他躺在床上,也一定是为了睡觉。就连皇甫执坐在他面前,他都懒得抬头去看。
皇甫执一坐下,便对着覃柒露出微笑,嘴角斜斜向上,一股痞痞的样子,看着流里流气,却并不让人讨厌。可惜的是,覃柒认不出凡人的好看和不好看,实在浪费了皇甫执这样一张风流俊俏的脸。
皇甫执因为家事和样貌的原因,身边总是围着很多女人,从来没有哪个女子以这种目光盯着他看,这种敌视和怀疑的眼神,让他很受伤。覃柒身上散发着一种淡淡的遥远异香,让皇甫执心神荡漾,他在小镇上最大的香料店,也没有闻到过这种味道。
他看了眼覃柒,盯着云初道,“不喝酒?”
云初没有说话,覃柒也没有开口。
店小二迎了上来,问,“客官,要点什么?”
皇甫执一直盯着云初,眼神未曾离开,道,“酒,最好的酒。”
酒上来后,皇甫执伸手去拿杯子,覃柒看到了他的手,忍不住微皱了下眉头,暗想,“这人,总共长了十二只手指。”
皇甫执并不因展露出自己的缺陷而羞愧,他淡定的倒酒,淡定的端起,一饮而尽。
他自己先喝了一杯,才又倒了两杯,亲手端到云初和覃柒面前,道,“我请你们喝酒,如何?”
覃柒将酒杯推开,道,“酒是穿肠毒。”
皇甫执道,“酒亦是逍遥散。”
云初过了许久,才皱眉道,“我不喝酒。”
皇甫执笑着看向覃柒,道,“在下皇甫执,不知姑娘和公子怎么称呼。”
覃柒想起死去的尉离寻,脸色有些暗淡,道,“不知道。”
皇甫执又一杯酒下肚,道,“看来二位都是聪明人。”
他说完这话,便不再言语,覃柒在等他说完,他却不再开口,覃柒有些好奇的问,“何出此言?”
皇甫执道,“聪明人都不愿意说话。”
覃柒忍不住道,“所以你是笨蛋?”
皇甫执哼笑一声道,“对,我是笨蛋,我当然是笨蛋。”
皇甫执不再言语,此桌便陷入安静,他第三杯酒下肚,突然伸手去碰云初的刀。云初瞬间按住,眼光从漠然变成了凶狠。
自从覃柒夺下云初的刀后,他便有些敏感,这种事情,他不会让它发生第二次。
皇甫执从小生活的地方,全是刀,周围的人,除了刀和暗器,没有其它武器。所以他了解,刀对使刀人来说,便是性命,若让对手夺取,便是死路一条。他早就知道,不可能碰得到这把刀,他只是想试探,此人动作到底有多快,结果是,比想象的还要快。
云初完全忽略了眼前人的对话,他正在想,明晚要先去青铜门探一探,对于马上要进行暗杀的地方,怎么能完全不了解,就算是没有想活着出来,也不愿意盲目的闯过去,使计划失败。
皇甫执真心想同面前两人交朋友,对于两人的缄口不言,他有些懊恼,不死心道,“所谓同是天涯沦落人,你们连名字也要隐瞒?”
覃柒看了眼云初,想耍一耍这个讨厌的闷葫芦,遂道,“他叫云初,白云的云,初来乍到的初。”
皇甫执撩了撩额前的碎发,道,“其实,我更想知道这个美女叫什么。”
覃柒愣了愣,意识到自己被调戏了,顿觉面前之人有些肤浅,冷哼了一声,偏头斥笑。
皇甫执有些失落,自己撩美女的这一套,在边城竟然毫无用处,这让以风流著称的落刀城少主,又被小小的打击了一番。
云初将阳春面吃净,拿刀离开,覃柒急忙跟了过去,想为他准备洗澡水。这些天来,照顾云初的衣食起居,已经成为覃柒最关心的事情,她也不知道这些无聊的小事有没有用,但总比什么都不做,干着急的好。云初不喜与人争高低,也懒得管她,便随她去了。
皇甫执冲覃柒背影喊,“唉,美女,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名字。”
覃柒头也未回,喊道,“覃柒。”
皇甫执嘴角噙笑,默默回味了两声,“覃柒,覃柒,好奇怪的名字。”
皇甫执招手叫来店小二,问道,“那个叫云初的刀客,来这里多久了?做过什么?你见没见过他用刀?”
店小二想了想,道,“云公子来了将近一个月了,没做过什么?我也没见过他用刀。”
皇甫执若有所思的摸了摸下巴,忍不住轻笑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