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灰蒙蒙的,尽管已经深秋,但是依然在下着蒙蒙细雨,或许上天的心情也是如此吧,阴霾,孤寂。
“能搬走的都搬走,搬不走的就砸了”说话的是一个身材消瘦的中年男人,听到他的话,一帮人开始忙碌起来,“队长,这有一个金佛”一个小男孩一脸兴奋的说,或许他这么大都没见过这么大的佛,不,是没见过这么大的金子。
“什么,还有金佛?看来这家地主还真不是一般的有钱,不知道克扣了多少”队长自语了一句,把慕地主叫来,我倒要看看他还有什么话说。
片刻,两个青年架着慕地主来到了库房门,“说说吧,这个金佛是怎么回事”慕地主一看,心里翻腾了一阵,口齿不清的说,“这,这是祖上留下来的,你们可动不得,那些钱财牛羊给你们便是,这个金佛说什么也不能给”“我看这可由不得你了,上面有令,地主家的一切财物充公,给我抬走”说完,队长一声令下,只见四个二十左右的青年来抬,抬了半天也没见金佛动,“我还不信了,你还长地上了”一个青年嘴里嘟囔了一句。
哎呀,这怎么抬都抬不起来,可难坏了几个青年,“我看是这金佛太重了,少说也得2.300斤”一个脸庞黝黑的青年说了一嘴,其他三人对视一眼,这么沉的金佛,弄不走也没法和上面交代,最后四人一合计,要不还是去让队长想办法吧,平时就队长主意多,毕竟年龄在哪摆着,吃的盐比他们吃的饭都多,也难怪办法多些。
“什么?你们4个抬不走那个金佛?”队长一脸吃惊的说,这年头,哪个孩子不从小干活,哪个没有点劲?看来那个金佛还真不是一般的贵重。正在队长眉头紧锁的时候,一声不和谐的声音在院子里响了起来。“陈队长,听说你们在慕地主家看到个金佛?我看还是让我拿走的好,反正我爹也不会说什么”说话的是一身西装,面色白皙的男子,看样子也就二十多岁,但是从他那脸庞和步子,不难看出他酒色过度,他就是HL市驻军司令的儿子,谭华。
“既然谭少爷看上了这个金佛,那就拿去吧。”队长略微思量了一下,还是决定给他,毕竟家里有老有小,都指着他养着呢,犯不上得罪谭司令,丢了工作不说,能不能活着都两说。“既然陈队长同意了,那我就不客气了,来人抬走”话音一落,走进来十多个腰杆挺直的壮汉,不难看出他们都是经过战争洗礼过,受过训练的人。
刚把佛抬离地面,慕地主出来了,看见有人要抬走金佛,当时就激动了起来,想让他们放下,但是谭华看上的东西岂是你说不让拿走就不让拿走的,在家里可是处处惯着他,毕竟他是独苗,虽说有时候过分了一点,但是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是。话说慕地主一看说什么也要抬走,心想那是祖宗传下来的,怎么能让外人抬走,心里有气,走过去就给谭华一个巴掌,然后就爬在了金佛上,要么就杀了我,要么谁也别抬走这个金佛,谭华从小到大没挨过打,你一个老头子都要死的人了,不让搬金佛,还敢打我。
谭华气的身子直哆嗦,指着慕地主说“老不死的,你...你竟然打我?”“哼,打的就是你,别的你拿就拿了,老祖宗的东西,岂是你说拿就拿的,有人生没人教的败类”爬在金佛上的慕地主说。“好,好,好,好一个地主,我不杀你以为我不敢不成,来人,给他杀了,所有跟他有关系的一个不留”
天,不知道什么时候下雨了,地上的血和雨水混在一起,看起来有些妖艳,有些凄凉,似乎雨是为了冲刷这一片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