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已经是十月份了,天气还是闷热的不行,教室里的电风扇嘎吱嘎吱的响,仿佛下一刻就会掉下来一样,却无论怎么样都有条不紊的完成它的使命。这么热的天气,我坐在教室里,无精打采的趴在桌上,只想静静眯一会。
“阿珂,你的数学作业做好了没有?拿来借鉴一下。”
“借鉴你个大头鬼啊,自己不会做啊?”我向他表示礼貌性的问候。
“像我这么无敌的人需要做个数学作业来衬托自己吗?”
“求你了,衬托一下给我看看吧”
跟我说话的是跟我一起长大的死党:王峰,外号贱人疯。
说起这个人,他在我心里绝对是一个神一样的存在,从小到大不知道惹了多少事,打架,抽烟,谈恋爱都有他的份,每次组织什么娱乐活动都能够看见他,我就没见过他一次认真的学习过,做过作业。可每次考试的时候,他却总是班上的前几名,害的和他经常在一起玩的人心理都不怎么平衡,非要找他要什么作弊神器。所以每当次考完试后,他都会拿着卷子去找那些比他考得差的人,装作路过,将分数拿在最显眼的地方,然后用很忧郁的表情说一句“无敌是多么多么寂寞”。这种行为很贱,时间长了,大家都觉得他骨子里就是贱,所以叫他贱人疯。
贱人疯甩了一下自己的头发,用很轻虐的眼光看着我,这么多年相处我就知道他又要开始装B了,于是我先发制人大喊了起来:“救命啊!贱人疯又要开始装B啦。”
“别装B了,一天天的累不累啊!”
“真是一个贱人。”
“这日子还过不过了,总有一只贱人在我面前打转”~~
教室里传来了讨伐贱人疯的声音,贱人疯脾气好,怎么说他什么都不会生气,为人又挺好,所以班上的人缘都还不错,越是关系不错,就越是骂的最响。
只见一只小眼睛胖子,拉着贱人疯的手像大家频频道歉,“对不起,各位。对不起!”
这只胖子名叫王侃,也是我们的死党,外号和他的身材相匹配,就叫胖子。
我一看,胖子没有这么好心,要数以前就他骂的最凶了。我知道,他这人最阴险了,多年来的相处,我深知他的本性。
果然,他说完对不起后,就面带笑意的说:“贱人疯这样是不好,大家不要骂他了,骂我吧!都怪我这个做爹的没好好教育他。”
“我擦!”
贱人疯瞪大眼睛看着他。于是,他们两个就打闹在一起,他们两个打打闹闹好多年了,大家都习以为常了,也就不去管他们了。
我的视线从他们的眼光转向了坐在我前面的一个女孩。
她叫韩洛溪,是我暗恋的女孩,我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是在学校池塘边,我想我可能永远也忘不了那个画面。当时她正坐在石凳上安静的看书,身穿着一条白色的长裙,标准的公主座让她感觉分外可爱,一身靓丽的黑发飞瀑般飘洒下来,弯弯的眉毛皱成一个月牙湾似乎在诉说书中的难题,一双明眸勾魂摄魄,秀挺的琼鼻,粉腮微微泛红,如花般的瓜子脸晶莹如玉,池塘边的鱼儿似乎被她吸引着,不甘寂寞的跃上河面。
当时我就问我自己“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答案是“我信。”
我的目光一只都停留在韩洛溪身上,也至于贱人疯走到我的身边我都不知道。
“你别这么直勾勾的盯着人家看,人家可是我们学校的校花,听说追的人不少,你不去试试?”
是的,韩洛溪是我们学校出名的校花,暗恋她的人不少,有主动追求的,也有像我一样暗恋的。但我们都一样,都只是单恋而已。
“贱人疯,拿着数学作业快点滚,别像只苍蝇一样嗡嗡的。”
说着,我把作业扔给了他,贱人疯拿着作业,意味深长的笑了一通走了。我也不高兴理他,我曾和他说过我喜欢韩洛溪的事情,他又不是我,对于我来说我能每天看见她就是莫大的幸福。
放学后,我收拾了一下东西,我就打算回家了。当我穿过一条小巷的时候,我仿佛听见有人在叫我,我回头一看,什么人影也没有,顿时把我吓了一跳,我心想这大白天的不会有鬼吧,听这音好像还是个女鬼,让我想起了林正英主演的僵尸片,那女鬼真的是一个比一个漂亮。
“阿珂同学。”
声音中还夹带着一丝痛楚,不对,这女鬼竟然认识我,我按照这声音的方位寻了过去,竟然看见了韩洛溪,她用力的将手支撑着不至于躺倒了地上,一副楚楚动人的模样,这让我不禁想起描写林黛玉的一首诗。
“厮见毕归坐,细看形容,与众各别。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
“洛溪同学,你这是怎么了?是脚扭伤了吗?”
我见得有一块大石头在那,定然是走路不小心摔了一下,这可把我心疼死了,这摔一下得多痛啊。
说完,我急忙把她扶了起来,看到小巷边有一张凳子,就把她扶到了凳子上。世事难料,下午我还在想我只要看着她就很幸福了,没想到幸福比我预期的要幸福的多多。
“我走路没看见这一块石头,摔了一跤,感觉脚动不了了,看到你,就叫你来帮下我。”洛溪向我解释道。
听了洛溪的话,我的心里不知怎么的很难受。
“我扶你上医院看看吧!”
“不用了,我在这坐一会就好了。”
洛溪和我的关系也止步于同学,她既然都这么说了,我也不太好意思非要拉着她上医院,因为我知道看似柔弱的她心里其实比谁都坚强。
于是,我想了想,急忙得跑到了附近的一家药店买了一瓶跌打损伤的药膏。
当洛溪再看到我的时候一脸的惊讶,可能对于我去而复返感到十分好奇。
“洛溪,给你!”说完,我把药膏递给了她。
她双手接过药膏,很不好意思的对着我说:“谢谢!”
“不用客气,我们是同班同学嘛!”
“我还以为你走了。”
“怎么可能?我这种人放在古代的话就是大侠,我身上可是有侠义精神的。”
反正夸自己不要钱,我一个劲地往自己的脸上贴金,说完我还做出了一个拔剑的姿势。
洛溪笑魇如花。
“那今天可是要谢谢你咯!李大侠。”
“姑娘不必客气,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此乃江湖之本义。若姑娘不嫌弃,那就以身相许吧!”
“公子大恩,小女子今生无以为报,下辈子做牛做马定当偿还公子大恩!”
听了洛溪的话,我笑不出来了,这让我想起以前看过的一段句子,古代英雄救美也是看脸的时代,若是男子长得帅,那女子就会说:“公子大恩,唯有以身相许。”若是男子丑陋,就会说:“公子大恩,无以为报,下辈子做牛做马定当偿还大恩。”
这么说来,洛溪是嫌弃我丑咯!我突然想撒泡尿照照自己,看看自己是多么绝代风华!
我见得洛溪药膏拿在了手里,还是一动不动的坐在凳子上,我提醒她:“快点擦药膏吧!”
“我脚动不了,弯不下腰。”
看这样子脚伤的比我想象的要厉害。
“那你把药膏给我,我好人做到底,我帮你擦。”
“公子,不必了,男女有别。”
“放心,我可是正人君子。”
看着洛溪还是犹犹豫豫的样子,我没好气地说道:“现在擦的药效是可是最好的,等一会药效可没有这么好了。”
没想到洛溪还是拒绝了我,但我一把抢过药膏,蹲了下来,装作恶狠狠的样子对着她说:“别动,左脚还是右脚?”
我以为洛溪会生气会反抗,可没想到洛溪就真的不动了,弱弱地说了一句。
“左脚。”
我看着她微微起伏的胸脯,我的心中泛起了一丝异样的感觉,尽管洛溪穿着校服,但是遮挡不住她曼妙的身材。她的胸脯很鼓,两条腿细细长长的,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不断的默念:“我是正人君子,我是正人君子,我是岳不群,我是岳不群。”
我小心翼翼的脱下了她脚上的帆布鞋,立刻看见了里面刺眼的白袜,我慢慢的帮她脱掉了袜子,她的脚娇小可爱,虽说是炎热的夏天,但她的脚却没有一点臭味,带着一股清香,她的脚关节有一圈红肿的突起,我抬头看了一眼洛溪,发现洛溪脸红得像熟透的苹果,从未见过这样子的她,让我不禁的有点看呆了。
“你在看什么?别看了,岳不群。”
发现我一直都在盯着她,洛溪的脸更红了。她说完后,我的脸也红了,我没想到我刚刚默念的被洛溪给听去了,现场充满了尴尬的气氛。
我急忙低下头帮她小心翼翼涂着药膏,我不想让她看见我脸红,这实在是太丢脸了,我一个大男人。
她的脚关节处都肿了一圈,幸好没有伤到骨头,不过这样也分外让人心疼,我突然想到了一个成语叫“我见犹怜”用来形象她是最好不过了,我帮她擦好以后,帮她穿上了鞋子。
洛溪低着头,都不敢看着我,用很微弱的声音对我说了声“谢谢!”要不是,我离她近,我还听不到她在说什么。
“没事,我们是同学嘛!同学之间就应该互相帮助,你现在试试能不能走。”我一本正经地回答。
说这话的时候我多希望我和她不仅仅是同学,而是可以一辈子相融以沫的恋人,可我和她的距离却是天涯和海角,她像个女神一样高高在上,而我却只是凡尘中的一点人烟,如果没有这次意外,我们可能永远都交织不在一起。
洛溪忍着伤痛试着从凳子上站起来,可是脚上的疼痛却使她无法直接站立起来,看着她难受的表情,我不忍心想过去扶她。可是,她却不接受我的好意,示意她自己可以的。
我看着她慢慢的走了两步,走到第三步的时候似乎牵扯到了伤口,她的表情预发难受,我急忙过去扶着她,对她说:“都什么时候了,你还这么逞强。”
然后扶着她坐回了凳子上,她知道自己是走不来了,也随着我坐在凳子上。
“洛溪,让我帮你,好吗?我保证自己不是岳不群。”
我用很真诚的目光看着她,她抬起了头,盯上了我的眼睛,我不禁被她的眼睛所吸引,她的眼睛像是有巨大的魔力,要把所有爱慕她的人都吸引进去,她的瞳孔里面倒影着我的身影,让我感觉不太真实,可是却又实实在在的发生了。
“还不如岳不群呢!”
“为什么?”
我像个好奇宝宝一样,歪着头看着洛溪。洛溪却不说话了,我才反应过来,岳不群可是自过宫的男人,岂是我等凡夫俗子能比的?这也说明在洛溪的眼中我是不可相信的那一类人,我很失望。
洛溪见我一言不发,可能是看出了我不开心,微笑着对着我说:“李大侠,那就全靠你咯!”
生活就像是情景喜剧,一切都不可思议,在李大侠和岳不群的双重身份下,我弯下了腰,做出了要背她的动作。
“那你就上来吧。”
“啊?你要背我啊。”
“那能怎么办,你又走不来,扶着你走怕是要走到天黑了。你该不会是没人背过你吧?”
“才不是呢。”
听到这句话,我心里莫名的痛了一下,也不知道是哪个男人这么幸运,可以背着洛溪。
洛溪看着我不说话了,犹豫了一会,还是压在我身上,用微弱的声音在我的耳边呢喃。
“小时候,我爸爸经常背我的。”
我听到这句话,感觉浑身都来劲了,我勾住了洛溪的脚,将洛溪背了起来,用很调皮的声音对着洛溪说:“洛溪同学,你还是蛮重的嘛!”
说实话,洛溪在女生当中算是高的,可是一点都不重,她压在我的身上,我好像拥有了全世界,对每个男孩来说,能够背起自己心爱的女孩是一种莫大的幸福,洛溪不再是我仰望的那个女孩,而是真真切切的在我身上。
我背着她在街上静静地走着,一路上行人都在看着我们,当人们看到韩洛溪的时候都挪不开眼睛,这让我感到很骄傲,因为是我在背着她,而洛溪害羞地一直把头埋我肩膀上,真希望这段路没有终点,可以这么一直下去。
不知不觉,经过洛溪的指点,我背她来到了洛溪所住的那个地方,洛溪的家大概是八十年代所建的小区,入门就感觉很有历史感,两边的树木生机勃勃,将太阳遮挡了起来,让人走在路上感觉分外凉爽。
我将洛溪放在了小区的座椅上,看着这个精致的女孩,我突然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是不是放下了这个女孩就意味着我们两个以后还是两条平行线,永远都没有再相交的可能。
“洛溪,我们是朋友吗?”我不禁想问她。
“是啊!我们一直都是朋友。”听到她的话,我心里喜滋滋的。
“那我走了。”说完,我就准备离开了,因为没有多余的借口让我继续呆在她的身边,她打电话给她的父母了,应该过一会,她爸爸就会来接她。
我怀着无比欢快的心情离开了这个小区,我感觉这个世界都可爱了很多。你们能理解那种感受吗?就是那种走路都轻了很多,能够蹦蹦跳跳起来了,看见了路人都想去绽放一下自己的笑容,去表达一下自己的喜悦。在几个路人骂了我几句神经后,我收拾起了自己的骨头轻的症状,老老实实的走起路来。
突然我的手机震动了一下,我打开了手机看到洛溪给我发了微信。虽然我加了洛溪这个好友,但实际我们却一次都有聊过。
“谢谢你!李大侠。”
看着美丽的头像,我第一次产生了想拥有她的冲动。
“我是你第一个背过你的男孩子吗?”我注视着手机屏幕,怀着忐忑的心情等待着她的回复。
许久,她回给我一个字。
“是”。
我站在大街上,无视行人异样的眼光,拿着手机呵呵呵的傻笑着,像个傻子一样,心里却不断地在默念:韩洛溪、韩洛溪、韩洛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