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之后,当年的扶歌终究是过去了,任由如今的人去细想曾经的扶歌,想来都与当初想的不大相似,那些见证过这段历史的人大多都已经尘归尘,土归土,扶歌仍旧闭守在这块西处,站在城墙之上,看见是繁花似锦的富饶。
“老爷,大小姐又出城了。”城墙之上还未发出许多感慨的阮未明显然被城下的仆人打断了。已经到了不惑之年的青衣阮未脸上带着微微的不满,挥了挥手表示自己已经知道了。
他低下头,看见的是不远处离去的有些蹒跚的阮清霜,他摇了摇头,不免感叹道时光真是个磨人的东西,一翻页到了番外,自己跟清霜都已经老去,而那些关于年少的幻想都不知道如何去消磨。
他想起这些年看着渐渐苍老的清霜,年轻的时候还会同在每年回到扶歌的封清越说上些关心话,后来她脸上慢慢爬上皱纹,头上有了第一根白发,便不会再见封清越,甚至是远离他,除了他这个老不死的,去瞧着封清越那几十年如一的脸蛋还能平衡笑着说几句老妖怪之外,大抵没有人能够平衡同自己年年相见的人从未老去。
他的妹妹,清霜,这一辈子不知是遇见了封清越这个难劫,还是上苍刻意的为难,终究不能逃开情字。
他已经不记得很多事情,那些埋在岁月里沉寂了几十年的荒唐事却被每年归来的封清越打扰,一一想起,他曾经爱慕的女孩子,竟然是他曾曾曾不知哪一辈的祖宗!噢,这只是极度扼腕痛惜的事情。
如今的扶歌阮家也不过是个普普通通的大户人家,那些有着独霸一方的秘术被自己的已经躺尸的亲爹生前一把火少了个干净,留下个四面楚歌的阮家,噢,这爹说不定都不是亲生的,说什么阮家应该止于千晚,那些我们不该承受的就不如毁个干净。噢,这绝壁是个坑爹,他两眼一闭,双脚一蹬,便撒手不管,好歹留几个本搁着卖钱养家也好啊……
阮未明想了想这些乱七八糟的糟心事,不免将本来那如过来人一般深沉的情绪挥发地一干二净,他在城墙上坐了会儿,觉得天色差不多快暗了,嗅着不远处的人家家里的饭香味,琢磨着自己那老伴气也该消了,便屁颠颠地下了城楼。
城楼下候着的仆人阿福瞧见自家的老爷下了楼,便将手上的披风递了上去。
“那婆娘气消了没?”阮未明故作毫不在意地问,接过那披风,明显这披风是那婆娘叫别人送来的,女人啊,总喜欢口是心非,他有些洋洋得意。
“夫人让老爷早点回去。”阿福冷静开口。
阮未明倒是没说什么,这个阿福向来都是这个德行,他披着披风,摇摇晃晃便往回去,月华初上,城里已经开始热闹起来,推车的商贩,卖花的姑娘,嬉戏的顽童,人间灯火,不过如此罢了,他瞧见那卖糖葫芦的小姑娘长得不错,便买了两串,吃着葫芦串子,一句没一句地唱着不着调的歌。
到了家门口,他停了停,才推开门,没有恶婆娘守在门口,他心里有些好奇,推开大门,便瞧见了灯火明通的大厅里坐着那个应该死了好多年的老妖怪,整个厅子的光似乎落在那个人身上,流淌着的是在他月白色衣襟与衣袖上,瞧过去,整个明亮的厅子看见的不过是他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