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隐等人离开之后,血色地狱沉默了一会儿,.我估计他是和公会里头的人讲钥匙的事情。过了大概不到三分钟的样子,血色像是把之前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了,对我说道:“我们继续打猎吧。”
“你已经忙完了吗?”我有些疑惑地看着他。
他非常温和平静地笑了笑,“我没什么可忙的,没什么事情比你打猎更重要了。”
“扯蛋!”我斜睨着他。这家伙还真是叫人捉摸不透的家伙,他有时候温和得像春水一般,有时候却像个调皮又惹人嫌的混蛋,有时候还会犯犯贱。我怎么会喜欢这种家伙,看来我肯定是和他接触久了,脑子变得不正常了。
北部草原连绵起伏,血色带着我大概又走了十多分钟,才停了下来。这里的动物种类果然非常多,放眼望去都是密密麻麻的红色字。我要是把这里的动物屠杀完了,包包肯定是装不下的。
我看了看自己的背包,面露愁容。
血色和声问道:“怎么了?这么多不同种类的肉,你难道不知道先打哪只了吗?选择障碍?”
“不是啊,”我低落地说道:“要真只是选择障碍就好了,大不了把这里的怪全杀了。我是杀了之后没地儿装啊。我的包早就满了,之前都有一部分塞到你的包包里头了。我想你的包现在也差不多满了吧。”
“的确是这样的,你的战斗力很强啊。”
“今天就算了吧。我等会儿去拍卖行看看有没有更大的包包卖,我明天再过来打好了。”我已经决定放弃这片宝地了。
血色地狱从包包里掏出了一只木牛。放到我的面前,“这是传说中的木牛流马,你想要不?”
我拍了拍这只木牛,围着它的身边转了转,说道:“这玩意儿有什么用?我可没工夫陪你玩儿玩具。”
“这可不是什么玩具,”血色地狱十分自豪地说道:“我是一名伟大的工匠,正如你是一个伟大的厨师一样。”
“你伟大,.我可不伟大。”看到他这样,我忍不住又想抽他。不是我这人不友好,是这货看起来太欠揍。
血色地狱继续说道:“这可是诸葛亮的发明,不过他没有申请专利,所以我就把它造了出来。现在我这技术还不够成熟,还不能批量生产。这只木牛只是一个试验品。它可以解决你的困难。原本我是想,如果今天你得了两千荣誉。我就把它当小礼物送给你。可谁知道,你却被关到地牢里头去了,你还真不是个省事的丫头。”
“要你管,”我瞪了他一眼,说道:“你这人怎么就没重点呢,说了半天还没有说这玩意儿是用来干嘛的。”
“一看你就知道你没看过三国。木牛流马就是用来运粮食的,说简单了就是个可移动的储物箱。你要是喜欢的话。我可以现在就给你。”
这头木牛的最高处比血色地狱还要高,那大肚皮更是和怀了几个月牛宝宝似的,身长要比我横躺着还要长。我把它和我的小岚对比了一下,它居然和我的小岚差不多大。“它能装多少东西?”
“不多大概只有四百格包包。”血色地狱相当谦虚地说道。
我非常亢奋地摸着木牛的身体,像个流氓似的流着口水,说道:“这么大啊?怎么用?”
“很简单的,”血色掀开了木牛的左面肚皮,“你看这边有两百格,那边也有两百格,使用起来非常简单。”
“太棒了。这简直是猎人必备物啊!”我两眼冒金光,真是爱极了这只木牛,“那我们开战吧。你帮我干掉它们,我来剥皮。”
“开战吧!”血色非常做作地举起了手中的法仗,朝肉堆走去。
我们两们合作抽怪真是一件非常愉快的事情。他杀倒怪,我就像丧尸一样扑过去,把怪的身体给分解了。我们分工协作,时间也变得快了起来。不过两个小时的时间。这只可爱的木牛就被我们装得满满的。
我将木头的肚子合上,问道:“怎么带它回去?”
“这个很简单,你只要按一下木牛右眼,它就会跟随你走了。按它的左眼,它就会停下来。不过木牛有个坏处,就是你没办法骑坐骑,因为它的速度太慢,跟不上坐骑。”
“这样啊。”我有些小小的失望,不过想到一次就可以摆运那么多食物,我真是开心地不得了。我按了一下木牛的右眼,这大家伙果然就跟在了我的后头。我侧过脑袋,看着血色地狱,说道:“它还能防偷袭,真是不错。你是怎么想的,选择工匠当副业的。我记得只有矮人工匠才有工匠天赋加成。”
“我无意中选了工匠,就成了工匠呗。天赋什么的都是浮云。瞅瞅工匠多好,可以做很多好玩的东西。我还能做出火箭炮来,在pvp的时候用,可以炸掉对方好多血呢。”血色地狱又不谦虚了。
听他那么一说,我不由地眼红了起来,“这样啊,这可真是个好副业,不如我改行当工匠算了。”
“别乱来,都到现在了转行来不久了。而且你的厨师副业多好,可以赚那么金币。”
“金币有什么用,又不能吃。”
“你是厨师,不需要吃金币。”
该死,聊个天都能把自己给绕进去,看来我真不是个聪明人。
有风吹过,发出飒飒的声响,又带着一些寂寥,夜真的深了。我看了看时间,已经过了两点。今天还真是折腾地够晚,明天到角斗场睡一觉好了。
但,有些时候,命运总是不如意。我有些吃力地翻过一个高坡,却看到十个气势汹汹的人站在我的面前。为首的就是于青桑这个阴魂不散的小受。“姓明的,你今天就到这儿了。”
“那倒未必!”我知道今天是不好了,他既然在野外遇到我,自然是不可能友好相待的。
果不其然,于青桑一声令下,各种技能绚丽齐发。我被这些技能搞得一阵眼晕。我并没有使用飞步和他们拉开距离,而是抽出我的黑刀,对着他们狂砍了起来。我在人群中灵活地穿梭着,扰乱了他们的视线,教他们无法索定我。我抱着打不过他们,也要恶心恶心他们的心态,开始了这场必定会输的战斗。
这几天来的pvp还真不是白打的,身上的紫色装备也不是白穿的。整整过了一分钟的时间,他们居然还没有弄死我。而且跟在我身后的木头就像一根儿搅屎棍儿,就像我的守护神兽,避免了我被人从背后偷袭。
到两分钟的时候,我的血已经掉得差不多了,我一仰首,一口血瓶把自己给灌饱了。气得于青桑直蹬腿。
于青桑的pvp技术还真是不怎么样,要不是旁边一奶用力地奶他,我估摸着他早就死了十几二十遍。一个黑色的技能落到医疗的身上,他应身倒地。而我则瞄准了于青桑的脑袋,对他就是一阵狂砍。看他血不多了,我稍微拉开了距离,使用自由射击,把他给搞倒了。
在血瓶的帮助下,我一次又一次地从死亡边缘回来。他们根本不能耐我何。
在大概十分钟左右的时候,血色地狱和我都倒下了,毕竟对方有十个人。我们两人根本不是对手。虽然我们输了,但是我们输得光荣,因为他们没讨到什么便宜,死伤过半。
真不知道是复仇者联盟太渣,还是我和血色两人的运气太好。灵魂状态的我们,相互点头示意,释放了灵魂,跑尸回来。在跑尸的路上,我们遇到了于青桑。他的脸色非常难看,还不忘骂我威胁我。
我没有理会他,以最快的速度跑到尸体边上,和血色地狱同时复活,并与他们对打了起来。我根本不怕疼痛和死亡。就这样我们来来回回打了至少十回。因为他们人数不够,所以没办法把我和血色地狱守下线。
于青桑气得直骂娘,他最后高声吼道:“有种你别跑!我们的人马上就要来了。”
“你可真是废物,那么一群人也不能耐我何,你可真是够丢脸的。”我用刀砍他的时候,还不忘用言语打击他。于青桑是个远程,皮薄,根本承受不住我猛烈的攻击。我估计他是没办法了,只好退到了战士的身后,用法术对付我。可我却非常敏捷地躲避着他的术法。
在长时间的pvp环境之下,我知道怎么躲避对方攻击最有效。基本上他们都无法对我造成直接的身体伤害,都只是技能的附加伤害。
我居然有些喜欢上了这种群殴。因为群殴能够练习我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能力。我通过浑身上下所有神经去判断即将来临的攻击。不得不说,这将近个小时的战斗,让我的pvp技能又提高了不少。
打得太兴奋,我居然都快忘记自己如果再这次一次次死去,真的有可能下线的。血色地狱在一旁好心地提醒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