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晚上我睡得相当疲倦,感觉自己的四肢像灌了铅似的异常沉重。『雅*文*言*情*首*发』冰@火!中文(..)我一直处于睡眠状态,直到被传送到角斗场的蜂窝里头。冰冷坚硬的地面,将我从睡梦之中拉扯起来。我看了看周围,若无其事地起了起来。我心想应该也有别的角斗士和我一样在梦里就被强行传送过来了吧。
我在角斗场的第三层蜂窝之中。因为我把血色地狱给删除了,所以不知道他现在在哪个位置。我想他应该还在昨天的那个蜂窝边上等我吧。果然我走到第三层蜂窝边上的时候,就看到了血色地狱。他和之前一样坐在六边形的蜂窝边上,将两条腿露在外面,眼睛盯着正中央的擂台。
我从表面的大阶梯慢慢走向血色地狱,看着他的背影,说不出地落寞。他一直和他的暴走时代的兄弟们在一起,现在却成天要和我在一起。这对他来说应该是挺残忍的吧。我竟然希望他能够离开这里,和伙伴们一起。
“血色,”我站在他的背后,这样就不用看到他的脸了,就可以说一些看着他的脸无法说出来的话:“你走吧,回你的公会去。我并没有别的什么意思。我只是不想把你束缚在这里,我希望你能够开心。”
我看到血色的身子微微颤抖了一下。他似乎并不愿意背对着我说道,转过身子,一把将我拽过去,按到地上坐下。他深情地看着我说道:“泉泉,我和你在一起很开心,也没有感觉没意思。你要明白和你在一起,我很开心。”
“可是,你每天就这么坐在这里,能开心吗?要我一直坐在这里,我也不会开心的。我知道你还对露台的事情感到内疚,我已经放开了。如果你真的还爱着雨枝。我想你就不会来找我了。”
“泉泉,感情并没有那么简单。”
“感情怎么复杂了,不就是你喜欢我,我喜欢你那么简单吗?”
“你还喜欢着我?”血色听我这么说欣喜不已,他伸出咸猪手抱住了我。
我一把推开了他,说道:“谁说我喜欢你了。我只是不那么讨厌你而已。仅此而已。”
血色摸了摸我的脑袋。『雅*文*言*情*首*发』说道:“泉泉,你放去打擂台吧。我会一直在这里等你的。不要瞎想,我不会感觉到无聊的。”
“骗子。”我斜眼死死地瞅着他。
血色被我盯着有些不太舒服,说道:“好吧,是有那么一点点。”
“哈!”我有点儿生气地说道:“看吧,就是无聊了。”
“那是因为一直在等你,如果不用等你,那么我就不会感到那么无聊了。如果你不用去打擂台,一直呆在你身边,我就不会感到无聊了。”
我鼓了鼓嘴巴。没想到血色地狱居然会说那么肉麻的话。我只能转移话题道:“有人挑战我了,我马上要上擂台了。”
“去吧。”血色脸上尽是熟悉的温柔。
看着他,我砰然心动,这货就是个妖孽。因为他一直呆在我的身边,我很快就把露台的事情放下了一些。我不想那么地痛苦,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在感情方面,我相当地自卑,总感觉他应该不会那么地喜欢我,因为我身上似乎没有什么特质,让他迷恋我。我一遍一遍地问自己,我有什么好的,他为什么非要呆在我的身边。
之前。我也问过他,他喜欢我什么,但是他的回答总是不能够让我踏实。我是不是该自信一些。我瞥了他一眼,这个男人英俊、风趣、强壮、有着极强的领导能力。如果不是他的嘴有时候有些贱,是堪称男神的存在,可这样的人为什么非要缠着我呢。
靠,我把自己的目光收了起来,自我催眠般暗自说道,这货有什么好的,不就是五官精致一点,脑子好使一点吗,我脑子比他好上百倍咧。我干咳了一声说道:“走了!”
我被传送到了熟悉的擂台之中,对方是1115号,我是1112号。我们之间的名次差得并不多,但是他一身蓝装,可想而知他肯定是想要赚到紫装的荣誉,所以掉到这个位置。我之前观察蜂窝里头的人,一身绿装一般都在千名外,蓝装能够排到一千到八百。有紫装的才能够排到八百以上。我就想了,如果我等会儿拿到一件紫装,我的极限名次会在哪里。
昨天,我一身副本装备,努力地往上爬,爬到1093号就已经是极限了,再怎么上去都是不可能的事情了。后来,我因为有些疲倦就故意输掉了比赛。一场又一场地输,输回去了之后,我才慢慢地打回去。再赚个六七十点荣誉我就能够得到第一件紫色装备了。
我眼前的选手也是一身蓝装。在昨天那么多场的比赛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耐心非常地重要,对方在几分钟的战斗之中,不可能不出现失误的。一旦对方出现了失误我的机会就来了。
这个1115号是一个红头发的人类,他的职业是黑暗巫师。黑暗巫师的特别是,即能够给自己加血,攻击力也很高,唯一的缺点就是技能冷却的时间比较长。他不打着你还好,一打到肯定就要掉不少血。如果弄不好被他法杖上的黑雾缠住就惨了,那血就像被人喝掉了似的不断往下掉。
我昨天能够赚到那么多荣誉,是因为我使用了许多的血瓶。这种时候,我不能够再矜持了,花盗贼是个强有力的血瓶供应商。我决定今天晚上给他在蘑菇街上弄一些月见草之类可以练血瓶的材料来。反正我现有的就是钱。
在和这个暗巫打斗的时候,我居然走神了,我想着今天晚上到蘑菇街摆着小摊,然后卖一些火锅,赚一些金币。到时候攒到十万金开个饭店,那个时候生意定然红红火火。
想到此处,我就得意了起来,居然下错了指令。在暗巫处于狂暴状态的时候让死神小跟班冲锋他。这导致小跟班的血疯狂往下掉,最后他就这样死掉了。
暗巫是远程职业,为了弥补远程职业的缺陷,他必定会有一些近战的技能来弥补。他刚刚的狂暴状态就是反弹近战伤害百分之两百,非常恐怖,对方的攻击力越高,死得就越快。小跟班就这么死在了自己强有力的攻击之下。
该死的,我暗骂一声,安定胡思乱想的脑子,集中自己的注意力。暗巫身上的蓝装使得他变得很坚硬,很耐打,而我现在失去了死神小跟班,又不敢让小岚随便冲锋,等会儿要是把小岚也弄死了,那么我定然是回天乏术了。
身为一个兽王猎人,我应该很珍惜自己的宝宝,它可以受伤,但是它不能够死掉。我和这个暗巫打了很久,这货的回血能力,太讨厌了,简直要让我失去耐心了。遇到奶的时候,我想真自杀。遇到能加能打的暗巫的时候,我真感觉生不如死。眼看着要把他的血弄光了,他一个技能恢复了一半的血。真是气得我牙痒痒。
暗巫真是个讨厌的职业,如果我和血色地狱打的话,我想我会死得很快。在40级的时候,每个职业的技能都很多,想要灵活运用这些技能,脑子必须非常清晰,不能够犯任何低级错误,更不能够遗忘某个技能。
新世界之中每个技能都是经过非常严密的计算的,如果遗忘了一个技能,那就惨了,死得会相当快。我想每个人的pk技术差那么多,那都是因为对自己的技能熟悉度不够。当然还有一个特点,在打近战的时候,如果你够灵活,避开对方的武器,就能够miss掉对方的技能。这是我昨天得出来的经验,所以现在我和战士和基督t打的时候基本不会输,因为我是灵活机敏的猎人。
暗巫刚刚加了自己一口血,此时他的血量是50%多一些,而我已经到了20%,简直可以说是苟延残喘。
靠,我大骂一声,豁出去了。远程的天敌是近战,那么我就化身为一个近战猎人。我一把抽出背手的一口单刀,照着暗巫那扎眼的红脑袋砍了过去。
暗巫吓了一跳,怎么也没想到我会用瞬移的技能冲到他的面前去,拿把刀去砍他。他侧过脑袋躲开了我的攻击。我想如果他被我砍中的话,那就是致命一击,至少能够掉到15%的血。
“下次,你可没那么幸运了。”我继续拿刀砍他。
“你疯啦!”暗巫大叫起来撒腿就跑。
如果有人在看我的比赛的话,就会看到一个猎人拿着一把大砍刀,在巫暗的后面追着。两个人就像赛跑一样,我追他跑。当拉开那么一点距离的时候,他就会对我施法。可是他一施法,我就会追上他,砍得他头破血流嗷嗷大叫。
到最后,暗巫就这样活生生的被我给砍死了。这应该是我打擂台赛以来,最血腥的一次比赛了。他倒在了血泊之中,那双眼睛还充满了难以置信的诧异,仿佛难以相信自己就这么输掉了比赛。